| 2026-02-14 |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就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3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侨银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743%。其中,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九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6日。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特种玻璃纤维涡卷毡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后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
| 2026-02-14 | [濮阳惠成|公告解读]标题: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玉荣) 解读:唐玉荣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
| 2026-02-14 | [联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5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25%。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濮阳惠成|公告解读]标题: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玉荣) 解读: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唐玉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公告声明了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形。 |
| 2026-02-14 | [濮阳惠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解读: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及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本次调整为内部管理机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 2026-02-14 | [濮阳惠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解读: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减至5人,明确董事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强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能,完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及责任追溯机制,并相应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变更办理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
| 2026-02-14 |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迅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文冬梅) 解读:文冬梅声明被提名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并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她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接受其服务。她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她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将遵守监管要求,确保履职独立性。 |
| 2026-02-14 |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迅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文冬梅) 解读: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文冬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及五年以上会计相关全职工作经验。 |
| 2026-02-14 |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迅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解读: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文冬梅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文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拥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6-02-14 | [宸展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3日。会议审议《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可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
| 2026-02-14 | [锡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61户,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69,490,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427%。两项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同意票均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锡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修订公司章程两项议案。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和展能源|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的议案》。股东出席合计代表股份292,187,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56%。两项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多数通过,其中担保额度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和展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2月1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2-14 |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投票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5日,登记时间截止至2月27日。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
| 2026-02-14 | [王子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5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0,229,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88%。议案一为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获得通过。议案二为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也获得通过。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2-14 | [王子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相关议案已获通过。关联股东程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2026-02-14 | [联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的50.9325%。相关议案获通过,中小股东对各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79.2982%、78.9430%、78.9495%。公司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