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2-16 | [吉星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于2026年2月12日 (卡加利时间) 举行 (「会议」) 解读: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3395)于2026年2月12日(卡加利时间)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两项普通决议案。第一项决议案为考虑并酌情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吉星能源与柳先生于2025年10月31日订立的贷款资本化协议,获赞成票313,194,304股,占出席会议总投票权的100%,反对票为0。第二项决议案为在联交所批准资本化股份上市及买卖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特定授权以实施相关事项,同样获得100%赞成票通过。本次会议出席总投票权为313,244,306股。吉星燃气作为关连人士,持有23,600,000股普通股,就上述决议案放弃投票。除柳永坦先生未出席外,其余董事均亲自或以电子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