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02 | [长江证券|公告解读]标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00亿元。2026年3月2日完成票面利率询价,询价区间为1.50%-2.30%,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1.89%。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3月3日至3月4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相关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2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
| 2026-03-02 | [国信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0亿元,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5年期。经询价,最终确定品种一票面利率为1.83%,品种二票面利率为1.95%。发行人将于2026年3月3日及3月4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
| 2026-03-02 | [中国中铁|公告解读]标题:中国中铁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解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20日起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期限至2026年6月19日,拟回购金额为8亿元至1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5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28,812,000股A股,占总股本的0.1167%,回购均价为5.42元/股至5.75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160,018,1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符合相关法规及回购方案要求。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不超过5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最近12个月内无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交易方案无重大复杂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小额快速’审核条件。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100万元,经协商,16.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1,600万元。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4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9日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下跌5.26%,深证成指下跌1.51%,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下跌0.16%。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跌幅分别为-3.75%和-5.10%,累计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为股权,已取得所需资质,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提示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助于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事项进行说明,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未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事项,作出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不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立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6年3月2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程毅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0.56%、0.94%、1.23%,均未超过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张晓平、池淑萍、张佳睿,未发生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程毅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程毅为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持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科德斯16%股份,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程毅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6年2月9日起停牌。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草案,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及交易草案等相关公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程毅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公司对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包括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履行保密告知义务、签署保密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并约定保密责任、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说明(中汇会函[2026]0876号) 解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实施分析性程序,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走访及函证,并执行截止性测试和期后回款测试。经核查,认为该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程毅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00%股权,交易价格为1,600万元,以发行股份支付全部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有助于深化技术协同与业务整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程毅发行347,82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科德斯16%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6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武汉科德斯持股比例由84%增至10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程毅为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评估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程毅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6-03-02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事项,分析了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根据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均有所提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实现增长,预计不会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同时提出完善治理结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