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0 | [河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解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简称25河钢Y1,代码524154.SZ,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2.70%,付息日为2026年3月12日,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1日。本次付息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理派息。个人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由付息网点代扣代缴,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按岗位定薪、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考核履职情况并监督执行。董事薪酬根据任职情况分别处理,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不包括股权激励等专项奖励。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舆情信息。制度明确舆情管理组织体系,设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证券部负责舆情监测与信息上报。根据舆情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分别规定处置流程。强调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的处理原则,要求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
| 2026-03-10 | [鲁信创投|公告解读]标题: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4435.9294万元。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章程还明确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制度依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关联人及关连人士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的范围、定价原则、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参考市场价格或合理成本加利润。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提交审计或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溢价购买资产的特别要求及豁免情形。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其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人事及绩效考核等。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子公司实施指导、监督和服务。控股子公司需遵守上市公司规范,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报送财务及经营信息,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批。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保荐机构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 2026-03-10 | [荣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解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章程涵盖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56,209,196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平湖,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管职责、信息披露、通知与公告方式等事项。 |
| 2026-03-10 | [ST华鹏|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函证回复 解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分别回函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山东华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无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山东华鹏股票。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登记、锁定、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规定。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窗口期买卖限制、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25%等要求,并规定了买卖前申报、收益归公司、信息申报与披露等义务。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合并分立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强调维护股东、公司及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规定了A股与H股的相关管理要求。 |
| 2026-03-10 | [中望软件|公告解读]标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制度明确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仅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业务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会计政策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任期最长六年。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合同订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公司需对被担保人资信进行调查,持续跟踪担保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及监督要求,规定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执业质量良好。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原因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选票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和表决。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需提供详细资料并作出承诺。董事会审核任职资格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且人数不足时按规定进行后续选举。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披露内容、重大事件标准、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程序、信息暂缓与豁免机制、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等内容。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禁止内幕交易和选择性披露,并明确了各类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事项的披露标准和程序。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要求,涵盖信息披露、沟通方式、自愿性信息披露规范、网站与电话咨询管理、分析师会议、路演、股东会等方面,并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高效运作。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会议类型、召集程序、提案要求、会议通知、会议召开、表决机制、决议形成、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涉及担保事项的决议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规定了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及提案未获通过或暂缓表决的处理方式。 |
| 2026-03-10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要求,并规定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召集主体、会议主持、表决方式、计票监票、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内容。规则还明确了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在股东会召集中的权利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