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拟置出资产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本次拟出售资产包括Fosber亚洲、Tiru?a亚洲100%股权及Fosber集团100%股权。评估采用收益法为主,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假设和参数符合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已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方法、假设及参数选取合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作出回复,详细说明了本次交易对财务指标、盈利能力、业务协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披露了交易对价构成、支付安排、履约能力、评估方法及参数依据,并对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权属状况、独立性、财务状况等进行了分析。本次交易拟出售瓦楞纸板生产线及瓦楞辊业务,聚焦发展智能包装装备、水上动力设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涉及的自然人及机构包括独立董事前妻、标的公司高管亲属、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等,均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均认为相关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进行修订,主要补充和更新了交易对方博枫公司的基本情况、Fosber美国子公司情况、重要子公司评估情况、交易标的行业与经营分析、财务报表等内容,并更新了审批程序及主体买卖股票情况。修订后的报告书已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 US BidCo, Inc.和Foresight Italy BidCo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 S.p.A.的100%股权相关议案,共18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涉及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交易协议签署、审计评估报告批准、交易定价公允性等内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27日下午2:00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取得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外商投资审查通过,以及波兰反垄断审查批准。外汇管理和跨境投资方面,涉及境内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额外商务审批,相关信息将在交割后报送。境外标的公司股权处置无需发改委变更手续,后续将办理商务部门注销手续。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就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显示,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相关承诺方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情形,亦无承诺未履行或到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亦未被立案调查。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核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关联方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准备等。近三年无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2024年因企业会计准则更新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追溯调整。未发现业绩不真实、会计处理不合规、关联方利益输送、违规资金占用等情况。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及拟置出资产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意见显示,上市公司首发上市后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常履行,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行政处罚等情况,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拟置出资产评估方法合理,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作出回复,详细说明了Fosber集团、Fosber亚洲和Tiru?a亚洲的评估方法选择依据,收益法评估参数的预测基础及合理性,市场法价值比率选取理由,以及重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评估结果显示Fosber集团、Fosber亚洲和Tiru?a亚洲均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增值率分别为542.06%、522.98%和382.16%。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航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东方精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在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等。自查期间,部分自然人及中信建投证券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说明与承诺,声明交易系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东方精工拟以现金方式向Foresight US和Foresight Italy出售持有的Fosber亚洲、Tiru?a亚洲及Fosber集团100%股权。交易标的主要从事瓦楞纸板生产线及瓦楞辊业务,2024年度合计营收32.11亿元,占公司总营收67.20%。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经营瓦楞纸箱印刷包装生产线等智能包装装备业务。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影响、标的评估、履约能力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拟出售Fosber集团、Fosber亚洲及Tiru?a亚洲股权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或资产基础法,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方法选择恰当,评估假设、参数选取合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3-12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作出回复,详细说明了本次交易对财务指标、盈利能力、业务协同性、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披露了交易对价构成、支付安排、评估方法、履约能力、审批进展等事项,并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发表意见。 |
| 2026-03-12 | [华检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盈利警告 解读:華檢醫療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31)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內幕消息條文,發出盈利警告。根據對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的初步評估,預期該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之綜合溢利不超過約人民幣42.2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260.4百萬元顯著下降。溢利下降主要原因包括:(i) 體外診斷行業競爭加劇導致毛利率下降,毛利減少約人民幣184.8百萬元;(ii) 行政開支增加約人民幣68.0百萬元,主要由於擬於美國進行雙重上市而產生的法律及專業費用上升;(iii) 融資成本增加約人民幣24.5百萬元,因業務擴張及營運資金需求增加借款,導致利息支出上升。目前年度財務報表仍在最終敲定中,有關資料基於管理層初步評估,未經核數師或審核委員會審閱,可能有所調整。預計年度業績公告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前刊發。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審慎行事。 |
| 2026-03-12 | [微创心通-B-新|公告解读]标题:变更呈列货币 解读:微創心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自2025年收購微創心律管理有限公司後,由於其在本集團業務中佔比較大且呈列貨幣為美元,董事會決定變更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呈列貨幣,由人民幣改為美元。此次變更符合公司全球化策略,有助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更準確了解本集團財務表現。首份以美元呈列的綜合財務報表將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變更將追溯應用,2024年比較數字亦會以美元重列。預期此變更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
| 2026-03-12 | [瑞鑫国际集团|公告解读]标题:(1)有关订立认购及结算契据之关连交易;(2)建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薪酬股份;(3)建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4)申请清洗豁免;(5)有关向一名一致行动人士还款之特别交易;及(6)继续暂停买卖 解读:瑞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24)就復牌計劃公布多項關連交易及資本運作安排。公司已訂立認購及結算契據,主要股東將以每股0.14港元認購244,621,119股認購股份,總代價34,246,957港元;同時建議發行薪酬股份予財務顧問卓亞融資,作為復牌服務費用,並發行本金額1900萬港元的可換股債券予投資者卓亞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轉換價為每股0.14港元。上述交易須待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執行人員授予清洗豁免及同意特別交易後方可完成。公司已就復牌指引達成情況作出說明:已刊發所有未公布的財務業績,包括截至2024及2025年6月30日止中期業績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預計於2026年3月13日前刊發;業務已重啟電子零件及產品買賣;董事會合規要求已滿足;並持續披露復牌進展。股份自2024年9月2日起暫停買賣,將繼續停牌直至符合復牌指引。 |
| 2026-03-12 | [兴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设计、采购及施工合约 解读: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于2026年3月11日宣布,其附属公司广东桃苑与中标者广东构建及广东启源订立EPC协议,就新康养设施项目开展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项目包括拆除物业内九幢现有建筑,并兴建医技综合楼、老年公寓、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56,355.72平方米。EPC协议代价为人民币319,871,689.21元(约港币362,094,752.19元),其中设计费占人民币3,531,525.38元,施工及安装费占人民币316,340,163.83元。该代价经公开招标确定,并将根据竣工情况作可能调整。付款将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履约担保金额为总代价的10%,由广东构建提供。EPC协议须待股东于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预期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于2026年4月1日或之前寄发。由于交易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100%,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需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
| 2026-03-12 | [高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解读:于2026年3月11日,高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76)与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拟按尽力基准配售最多4,665,371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0.23港元,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0.22港元溢价约4.55%,较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0.224港元溢价约2.86%。配售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81%,经扩大后股本约1.77%。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07百万港元,净额约0.96百万港元,将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包括总部开支、专业费用及员工薪资,预期于2026年12月底前悉数动用。配售股份将根据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的一般授权发行,无需股东另行批准。配售事项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等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董事认为配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