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4 | [招商积余|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静娴) 解读:宋静娴作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7日经选举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3次,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无缺席;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参与公司现场调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会议。公司为其履职提供充分支持。 |
| 2026-03-14 | [招商积余|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KAREN LAI黎明儿) 解读:本人作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忠实勤勉履职,出席董事会16次、股东大会2次,审计委员会11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高管薪酬、董事高管提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参与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
| 2026-03-14 | [青岛食品|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聘任条件、职责权限、工作规则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财务预算、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职权、召开程序和议事规则,明确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产、违规担保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
| 2026-03-14 | [青岛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983,750.00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成及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特别职权。章程同时明确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
| 2026-03-14 | [招商积余|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洪 已届满离任) 解读:林洪作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董事会13次、股东会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8次,对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提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股东权益。因任期届满,已于2025年11月27日离任。 |
| 2026-03-14 | [青岛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制度明确市值管理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涵盖并购重组、现金分红、股权激励、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公司由董事会领导、经营层协同,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制度还建立了监测预警机制,规定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的应急措施,并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
| 2026-03-14 |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崇文) 解读:2025年,独立董事郁崇文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与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调整、高管聘任、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麻纺织技术研发指导,推动公司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推荐人才任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
| 2026-03-14 |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长龙) 解读:2025年,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多项重大事项。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高管任免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持续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及投资者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
| 2026-03-14 |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董事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存在重大决策失误、严重违纪或被监管处罚等情况时,将扣减或追索绩效薪酬。 |
| 2026-03-14 |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粟建光) 解读:2025年,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董事高管任免、薪酬方案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全年未有异议表决。 |
| 2026-03-14 | [红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红豆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匹配、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领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部分延期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水平等因素调整薪酬。若存在重大违法、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将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薪酬。 |
| 2026-03-14 | [红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红豆股份章程 解读: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9,137.1852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等。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
| 2026-03-14 |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巍) 解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巍在2025年度恪尽职守,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实地考察并购标的,积极履职。 |
| 2026-03-14 | [招商积余|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遵武 已届满离任) 解读:许遵武在2025年度担任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履职,出席董事会13次、股东会2次,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薪酬、董事高管提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11月27日离任。 |
| 2026-03-14 | [招商积余|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平学) 解读:邹平学作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10日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4次、股东会1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参与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薪酬、董事提名等事项审议,发表独立意见,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积极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 2026-03-14 | [兴业银锡|公告解读]标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解读: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利益,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文件资料,须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并与相关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工作底稿原则上应存放在境内,跨境提供需按规定办理手续。公司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监管部门检查。 |
| 2026-03-14 | [深天马A|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 解读:张红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高管、董事提名、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未单独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会议,持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2026-03-14 | [兴业银锡|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处置、人事变动、风险情形等需达到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标准。报告义务人应在事项发生时及时向董事长或总裁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必要时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追究及保密要求,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03-14 | [兴业银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A股和H股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明确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和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报告、ESG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流程、职责分工及保密要求。 |
| 2026-03-14 | [兴业银锡|公告解读]标题:投资管理制度(ESG)(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及对内投资行为。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收购、矿权购买等;对内投资涵盖矿山建设、技术改造等。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在不同投资规模下的审批权限,细化投资规划、立项、实施、风险控制、项目收回与处置、后评估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并强化ESG风险评估、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