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9 |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说明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 2026-03-19 |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3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内放弃归属,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62.002万股。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 2026-03-19 | [四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解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因募投项目中LNG绝热系统用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尚未取得法国GTT公司认证,技术认证工作仍在推进,故决议暂不召开股东大会。此后,相关产品研发取得进展,GTT认证工作有序推进,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核心产线建设,以满足认证要求并把握产业机遇。该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3-19 | [江河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江河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江河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声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的推测具有风险。 |
| 2026-03-19 | [盛屯矿业|公告解读]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6-03-19 | [盛屯矿业|公告解读]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盛屯矿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
| 2026-03-19 |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华西证券关于旭光电子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西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旭光电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3,450.41万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末余额为0。募投项目“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产项目”及“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144.6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专户已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
| 2026-03-19 | [昆药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昆药集团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解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昆药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审计意见基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情况,出具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 |
| 2026-03-19 |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拟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6.032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6.508万股。回购价格为4.7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 |
| 2026-03-19 | [昆药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昆药集团2025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2.72亿元,净利润为3.50亿元,商誉账面余额为15.08亿元,计提减值准备887万元。公司对多个子公司进行了处置和注销。 |
| 2026-03-19 |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6第0100000号 解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旭光电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亦确认,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 |
| 2026-03-19 | [深深房A|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海峰) 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海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3次,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次,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董事变更事项,并参与合规委员会会议。现场工作19天,积极了解公司运营及项目进展,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审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6-03-19 | [深深房A|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祚文) 解读:何祚文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出席全部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合规等专门委员会工作,主持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变更、高管薪酬等事项,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工作30天,履职过程得到公司积极配合。 |
| 2026-03-19 | [深深房A|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米旭明) 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2次,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重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沟通,现场工作27天,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3-19 | [西域旅游|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素) 解读:林素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共参加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均亲自出席,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她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参与审议薪酬调整、董事提名等事项,与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工作,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 |
| 2026-03-19 | [西域旅游|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宏) 解读:王永宏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共参加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未发生需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公司无应披露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中小股东权益,积极参加培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3-19 | [西域旅游|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新强) 解读:许新强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参加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出席。任职期间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发生反对或弃权情况。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工作,审议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董事提名等事项。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中介机构。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 2026-03-19 | [中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解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审批程序及责任分工。制度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并对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事项的披露标准作出规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
| 2026-03-19 | [中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冠宇) 解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冠宇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其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全部12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包括高管薪酬、财务报告、董事提名等,并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护投资者权益、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与审计机构沟通方面履行职责,现场工作24天,未发生需提出异议事项。 |
| 2026-03-19 | [中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猛) 解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志猛2025年度述职报告中表示,其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12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未有缺席或委托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人事任命、战略投资及高管薪酬事项。全年现场工作24天,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沟通,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未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聘请第三方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