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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3-19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立君)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立君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高管聘任、薪酬考核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其在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中积极履职,推动制度修订,监督内部控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6-03-19

[中国能源建设|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3号)

解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3号)。截至2026年3月12日17时40分,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9,019,60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999,997.8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486,922,335.62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2,549,019,60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37,902,728.62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4,240,183,243.00元,实收股本相应增加。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名投资者。验资报告已附银行询证函及回单等证明材料。

2026-03-19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公司章程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28,811,159元人民币。公司设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经营范围包括电子真空器件、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电子通信产品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现金分红优先,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制定,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内部审核程序、登记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权限,规定了潜在投资项目的评估流程和风险项目识别与处置机制。同时,制度涵盖了对外投资的实施、投后管理、退出管理、转让与收回、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内容,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报告。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原则、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及日常监管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强调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权限,特别是对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要求财务部进行事前调查与持续风险监控,证券事务部负责合规复核与信息披露。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严禁擅自越权签署。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明确了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审议权限、披露要求等内容,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作出具体规范。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连)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连)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连)方使用,并规定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制度还明确了董事会、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董事、高管在资金监管中的职责,建立定期检查与信息披露机制,对违规行为设定责任追究条款。本制度自公司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原则上至少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条件,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责任与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要求离职时完成工作交接、履行忠实与保密义务,并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公司应对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追责。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履行包括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检讨董事会架构、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职责。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决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内部控制。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评估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系统、组织专项审计、监督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等。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形成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在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适用。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依据、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回避制度及工作评估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该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原则、构成、标准及考核实施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相匹配,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考核,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实行薪酬预算管理,并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及追索机制。制度还规定了离任薪酬计算方式及违规情形下的薪酬扣减与追回措施。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ESG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董事会为ESG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ESG策略、目标、信息披露等审批。办法涵盖环境管理、员工权益保障、供应链管理及社会公益等内容,规范绿色办公、资源节约、环保采购、废弃物管理等要求。建立年度数据收集与报告编制机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9

[BFB HEALTH|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召开日期

解读:BFB Health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05)董事會宣佈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舉行董事會會議,主要議程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以及考慮派發股息(如有)。 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目的是審議年度財務報告及相關分配事宜。公告中未提及具體財務數據或股息方案,僅說明會議將對上述事項進行審議。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亮先生、吳滿勝先生、李振先生及周洪濤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羅智鴻先生、方穎女士及郭輝先生。承董事會命,由執行董事李亮先生簽署公告,發布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禁止交易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账户管理、责任处罚等内容。重点包括: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份;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须及时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需按规定锁定与解锁;违规行为将追责并披露。

2026-03-19

[天华新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学贤)

解读:黄学贤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均亲自参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关联交易、期货套期保值、股权收购等事项,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关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合规性,督促信息披露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任期届满离任,对公司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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