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与上一期费用保持一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起已为公司提供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拥有注册会计师1,361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审计上市公司客户297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均具备相应资质,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解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25亿元,用于“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公司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84亿元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智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5年度,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4亿元,未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原项目因市场技术变化及建设延期,经历两次延期后实施变更。新项目已于2025年6月建成启用,实施主体2025年净利润为-1.23亿元,主要因产能爬坡及折旧较高所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 2026-03-31 | [兆威机电|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解读:本公告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9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险峰》。报告人沈险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汇报了其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情况。报告期内,其应参加董事会3次,全部亲自出席,出席股东会1次。其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筹划境外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等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报告确认其履职期间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未行使特别职权,亦无异议事项。 |
| 2026-03-31 | [康耐特光学|公告解读]标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解读:发行人名称: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276
公告标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30日
股息信息:
- 股息类型:末期
- 股息性质:普通股息
- 财政年末:2025年12月31日
- 宣派股息:每股0.2 RMB
- 股东批准日期:2026年6月11日
- 除净日:2026年6月15日
-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最后时限:2026年6月16日16:30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
- 记录日期:2026年6月24日
- 股息派发日:2026年8月11日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湾仔,香港)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费铮翔先生、郑育红先生、夏国平先生、陈俊华先生、王传宝先生及曹雪女士;非执行董事赵晓云女士及田克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肖斐博士、陈一先生、吴莹博士及金益亭先生。 |
| 2026-03-31 | [凯盛新能|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坚) 解读:本公告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坚)》,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的海外监管公告。报告人袁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内亲自出席全部8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1次。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袁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各季度报告的编制披露予以审阅,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持续关连交易、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工资总额预算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其在公司现场履职累计16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运作规范透明。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管投保责任险,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安全。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解读:本公告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载列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基于对剑桥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确认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无重大不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与联营企业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发生货款往来3500万元,形成原因为货款,性质为经营性往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专项说明仅供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 |
| 2026-03-31 | [凯莱英|公告解读]标题: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解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条件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可实施中期分红。在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该比例不低于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比例不低于20%。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或购买资产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将扣减其应获现金红利用于偿还。董事会将制定分红预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意见,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
| 2026-03-31 | [兆威机电|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解读:本公告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长江提交的2025年度履职报告。报告人周长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湖南大学教授,自2021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反对或弃权情况。作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全部会议,审议内容包括H股发行上市、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本人对相关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报告期内,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年报审计进展,并通过现场考察、会议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治理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6-03-31 | [大唐黄金|公告解读]标题:有关收购陕西省宁陕县两间项目公司之重大交易澄清公告 解读:大唐黄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99)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澄清公告,就此前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有关收购陕西省宁陕县两间项目公司的重大交易公告中的若干细微文意不一致之处进行修订。本次澄清主要涉及两个部分:一是更正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表述,分别为约115.5百万港元及164.1百万港元;二是澄清该公告中文版本中关于先决条件的条款,明确买方有权豁免相关条件,其中条件(ii)已达成,但条件(iii)、(iv)及(v)未获豁免。若协议所载先决条件未能于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达成或获买方豁免,买卖双方均无义务落实完成交易。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董事会确认本公告资料准确完备,无误导或遗漏。 |
| 2026-03-31 | [凯盛新能|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保群) 解读:本公告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保群)》,供股东及投资者参阅。报告人范保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共参加8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其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共8次。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人员独立性、审计重点及调整事项等保持沟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互动平台与中小股东交流。全年在公司现场履职累计18天。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工资总额预算、ESG报告及子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各项事项符合法规要求,决策合法合规,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6-03-31 | [康耐特光学|公告解读]标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解读: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综合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186.0百万元,同比增长6.1%;毛利约人民币917.5百万元,同比增长1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人民币557.7百万元,同比增长30.2%;每股基本收益为人民币1.20元,同比增长16.5%。产品总销量约为185.0百万件,同比增长3.9%。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全年股息合计每股人民币0.35元,派息总额约人民币17,337万元。公司资产总额达人民币3,545.0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01.8百万元,资产负债率由上年的33.6%下降至22.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630.0百万元,同比增长26.2%。公司持续推进XR业务发展,建设Neo Vision XR镜片生产线,并计划于2026年启动泰国生产基地。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 解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8.23亿元,同比增长3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亿元,同比增长58.08%。公司主营业务为电信、数通、企业网络与家庭网络领域的通信终端设备及高速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高速光模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0.85%,成为主要增长动力。公司总资产达119.06亿元,同比增长12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49亿元,同比增长222.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1亿元,同比下降183.75%。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 2026-03-31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9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基础资产为三一租赁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相关税费、优先级证券收益和本金的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资管、中金公司、平安证券等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该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解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83,H股代码:06166)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公司全年经营成果。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3亿元,同比增长3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亿元,同比增长58.08%。高速光模块业务成为业绩增长核心驱动力,受益于AI算力与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爆发,800G/1.6T产品批量交付,毛利率提升。宽带接入与无线接入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转增股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完成H股上市,全球化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嘉善、马来西亚基地实现量产。 |
| 2026-03-31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2026年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原则,推进全球化、数智化、低碳化战略,落实“规模服从效益、效益服从品牌、品牌服从价值观”的经营方针。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91.53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48.45%,并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承诺在保障正常经营前提下坚持稳定现金分红。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治理机制方面,2025年已完成《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2026年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规范运作。 |
| 2026-03-31 | [凯莱英|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解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7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07亿元,用于多个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包括将“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剩余资金4.74亿元用于新增项目“化学大分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并对多个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为4.25亿元,部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及银行理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资金使用及披露无重大问题。 |
| 2026-03-31 | [凯盛新能|公告解读]标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解读: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44亿元,同比下降29.40%;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9.14亿元,亏损同比扩大。基本每股亏损1.42元。资产总额为136.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约1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03亿元,同比下降22.76%。资产负债率为73.33%,较上年上升8.88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28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55亿元。董事会不建议派发2025年度股息。公司持续推进产能优化,光伏玻璃在产产能达6100t/d,大吨位窑炉占比提升。受行业供强需弱、价格下行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解读:2025年度,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及内审工作的职责。审计委员会由姚明龙先生、张杰先生和刘贵松先生组成,2025年10月28日起调整为姚明龙先生、袁淑仪女士、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任主任委员。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聘任、H股上市相关事项、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融资租赁业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其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委员会还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确认公司无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 2026-03-31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旨在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分红,也可进行中期分红,两次现金分红间隔不少于六个月。现金分红需满足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等条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确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股票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时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机制及对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处理措施。 |
| 2026-03-31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淑仪) 解读: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袁淑仪女士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了全部3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其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事项或会计政策重大变更。袁淑仪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定期报告,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她对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上市审计机构、续聘致同会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认可意见,并参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董事薪酬标准等议案。2025年6月16日起,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袁淑仪还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公司培训,加强履职能力,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中小股东沟通。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