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02 | [中马传动|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解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按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较好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
| 2026-04-02 | [中马传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具备证券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5年审计上市公司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该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项目合伙人王建兰、签字注册会计师葛海昊、质量复核人石怡弘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具备独立性。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 2026-04-02 | [中马传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钱立军、陈效东、金盈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
| 2026-04-02 | [哈焊华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余燕) 解读: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燕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自查。报告显示,余燕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余燕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况。 |
| 2026-04-02 | [通策医疗|公告解读]标题:中联评估关于监管工作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 解读: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通策医疗向关联方购买杭州存济眼镜100%股权的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杭州存济眼镜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为5,087.79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7.03亿元,评估溢价率1282.14%。评估假设包括与浙江广济眼科医院合作协议到期后续签、经营场所可继续无偿使用等。未来收入预测基于行业增长趋势及历史数据,预测2026-2030年收入稳步增长。评估机构认为评估假设合理,收入预测具备可实现性,评估增值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交易区间内,定价无特殊性。 |
| 2026-04-02 |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结论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2026-04-02 | [宣泰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483.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1元/股,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已完成内部公示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过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延期及部分变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558.71万元。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刘永丽、刘锋建、姬淑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表2025年年度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均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中,子公司博科天成(西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662.65万元;参股公司西安亦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接受研发服务形成经营性往来,2025年末预付账款余额为0万元。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业务资质,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专项核查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沟通、过程监督和审后审议等方式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审众环具备执业资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项目团队专业胜任能力强,执业记录良好。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在质量管理、意见分歧解决、项目复核等方面措施有效,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配备了充足的人力与技术支持,风险承担能力较强。公司认为其履职独立、勤勉尽责,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众环专字(2026)080002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857,731,987.03元,累计投入118,375,038.11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1,934,234.31元。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632,299,269.04元存放于专户及结构性存款。超募资金1.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57,731,987.03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8,375,038.11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1,934,234.31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通用航空设备及低空经济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综合视景及任务规划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结构性存款625,000,000.00元。超募资金12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合规。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44,513.90元,资产减值损失12,328,807.99元,合计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8,884,294.09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能够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包括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等。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512,484.02元,同比增长11.38%;营业利润36,211,262.91元,同比增长35.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66,526.31元,同比增长34.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932,011.88元,较上年大幅改善。资产总额为1,474,159,869.8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0,734,960.23元。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解读: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该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基础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基础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视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实施情况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情况将在2026年度报告中披露。 |
| 2026-04-02 | [恒宇信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解读:2025年,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职,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等多项议案。董事会召集4次股东大会,执行各项决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512,484.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66,526.31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有效履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
| 2026-04-02 | [沧州明珠|公告解读]标题:沧州明珠关于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合资公司设立的公告 解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实施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18亿元,由孙公司明珠锂电与明创锂电共同出资设立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明珠锂电出资70%,明创锂电出资30%。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将于2027年12月31日前缴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条超薄湿法隔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公司由明珠锂电主导技术与运营,明创锂电负责协调政府审批与要素保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