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6 | [金沃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如发行股数未达拟发行数量的70%,可调整发行价格;并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5月5日。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4-16 | [金沃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及《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春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经审查,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已续聘为其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4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并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策权限。新增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股份回购条件等条款,并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行为作出规范。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义务、独立董事的提名与职权、董事会的召集与决策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董事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并应独立履职。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600854_春兰股份_2025年_年度报告_摘要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30,651.23元,同比下降4.28%;营业收入94,858,629.00元,同比增长3.13%。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2,223.79万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空调业务出货量有所提升,但房地产销售停滞,去化缓慢,对公司业绩支撑下降。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6-002 春兰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35,024.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4%。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6-001 春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其中,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62,335,024.5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4%。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600854_春兰股份_股东会通知_2026-04-16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中小投资者对议案4至7将单独计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19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泰州宾馆有限公司。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解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评价。公司发生亏损或财务造假时,需对薪酬进行特别说明或追回。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斌) 解读:许斌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聘任、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未对议案提出异议。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有效,独立董事履职得到公司积极配合。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 解读:朱承驻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高管聘任等事项,未对议案提出异议。公司定期披露财务报告,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其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未发生影响独立性情形。 |
| 2026-04-16 | [同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 解读:唐先胜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财务报告等事项,未对议案提出异议。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合规,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股份非交易过户。本人勤勉履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
| 2026-04-16 |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解读: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发了相关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按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要求编制的草拟版本,后续可能更新修订。本次发行对象限于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不会在境内媒体刊登该资料,但提供了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本公告及申请资料不构成认购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等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4-16 | [春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春兰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解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陈留平、何娣、吴良卫声明,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未存在上述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
| 2026-04-16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杰)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1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参加1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监督,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及再融资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
| 2026-04-16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秀)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秀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点关注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报告期内未发生需单独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 2026-04-16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费维栋)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费维栋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17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参加1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及再融资事项,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
| 2026-04-16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团队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独立性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