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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5-16

[西菱动力|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18%。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05-16

[西菱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18%,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6-05-16

[风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选举王磊、李大双、王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隋欣、孙文刚、林慧婷为独立董事。

2026-05-16

[风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审计机构等议案。会议还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王磊、李大双、王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欣、孙文刚、林慧婷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反对股数较少,无弃权情况。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2026-05-16

[润禾材料|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026-05-16

[农大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学文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董事薪酬方案、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05-16

[农大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会工作报告、权益分派方案、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事项、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未有反对或弃权情况。

2026-05-16

[宏海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宏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全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2026-05-16

[宏海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9,23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权益分派、董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100%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2026-05-16

[振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振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解读: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22项议案。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1亿元,净利润1.11亿元,拟每10股派3元并转增3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10亿元,用于海上风电和铸造项目。

2026-05-16

[新光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6-05-16

[未来电器|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571%;网络投票股东42名,代表股份2,022,700股,占总股份的1.444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审计机构、董事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6-05-16

[立中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薪酬方案、对外担保、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银行授信额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其中,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需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6-05-16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及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需要,决定放弃参股公司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26-05-16

[久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特种无机膜组件及装置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同意保荐上市。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赎回及回售条款。

2026-05-16

[久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解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为特种无机膜组件及装置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取得备案、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文件还就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合规性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并确认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

2026-05-16

[久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涵盖公司业绩波动、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短期借款、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详细说明,并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保荐人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026-05-16

[陕西华达|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对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至28日。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承诺履行及其他重要事项。检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0,573.52万元,同比下降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84.07万元,由盈转亏,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升及研发投入增加影响。

2026-05-16

[陕西华达|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对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保荐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告。报告期内,保荐人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募集资金专户查询12次,项目进展与披露一致。列席董事会1次,现场检查1次,发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2%,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升及研发投入增加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业绩变动趋势无明显异常。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提升业绩。

2026-05-16

[恒工精密|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等情况进行持续督导。报告期内,保荐人共进行2次现场检查,发表11次专项意见,查阅了公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文件,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三会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在一定延期或变更风险,保荐人已提示公司按程序推进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股东均正常履行各项承诺。保荐人按规定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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