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29 | [盛合晶微|公告解读]标题: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交股东会审议多项事项。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项目贷款及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相关议案。 |
| 2026-05-29 | [*ST春天|公告解读]标题:青海春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解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81,股票简称*ST春天,于2026年5月29日涨停,股价剔除大盘因素后波动较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尚未回复上交所关于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处于补充材料阶段,审核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60.47%。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3,732.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969.49万元,业绩连续亏损。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
| 2026-05-29 | [莲花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7日至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自查后确认,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投资的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于大额亏损状态,存在投资亏损风险。2025年服务器租赁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且持续亏损,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
| 2026-05-29 | [XD国光连|公告解读]标题: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解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由5.93元/股变为5.915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 2026-05-29 | [中国巨石|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巨石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解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共计91人,均为研发技术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31.4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量的100.0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28%。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 2026-05-29 | [盛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自2026年6月1日起,盛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069)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Tung Chi Fung(主席)、原野;非執行董事盧偉雄;獨立非執行董事鄧景山、陳玉英、孫偉勇。董事會下設四個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Tung Chi Fung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並為薪酬委員會成員;原野擔任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盧偉雄為審核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鄧景山為審核委員會主席;陳玉英為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並擔任薪酬委員會主席;孫偉勇為薪酬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
| 2026-05-29 | [爱博医疗|公告解读]标题:688050爱博医疗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解读: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4,560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周裕茜获归属5,400股,其他5名骨干人员合计获归属29,160股。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5月28日完成登记,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3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93,437,735股,未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出资情况进行验资。 |
| 2026-05-29 | [中国金茂|公告解读]标题:致股东变更申请表格 解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17)发布关于股东更改公司通讯文件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的申请表格。股东可通过填写本表格,选择接收公司本次及未来公司通讯文件的方式。对于本次公司通讯,股东可选择收取英文印刷本、中文印刷本或中英文印刷本。对于未来公司通讯,股东可在四项选项中选择其一:浏览公司网站发布的电子版本并接收邮寄或电子邮件通知;仅收取英文印刷本;仅收取中文印刷本;或同时收取中英文印刷本。若选择电子版本,公司将通过提供的电邮地址发送通知,否则仅以书面通知。股东须以英文正楷填写姓名、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并签名,联名股东须由名册首位人士签署。表格若多选、未选或未签名将视为无效。公司不接受表格上的额外手写指示。相关公司通讯文件可在公司网站http://www.chinajinmao.cn查阅,保存五年。股东可随时通过电邮chinajinmao_IR@sinochem.com或邮寄至香港证券登记处更改选择。 |
| 2026-05-29 | [中国巨石|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巨石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解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共计610人。其中包括杨国明、邵晓阳等高级管理人员及605名其他核心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5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32%。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2.00至13.00万股,其他核心人员合计获授2,994.15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98.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
| 2026-05-29 | [中国巨石|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巨石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董事会,确定以该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55.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限售期为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分别解除33%、33%、34%。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授予。 |
| 2026-05-29 | [绿博生态|公告解读]标题: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结果 解读:中国绿博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决议案均获通过。会议表决结果如下:批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重选林光青先生、王耀明先生为执行董事,张睿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扩大该授权以包括购回股份后可再发行的股份。大会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4,116,479股,无库存股份。所有决议案获全部赞成票通过,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放弃投票。 |
| 2026-05-29 | [中国巨石|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解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共有6名核查对象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交易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之前,系基于个人判断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已按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 |
| 2026-05-29 | [荣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解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授予数量由85.30万股调整为110.89万股,授予价格由41.99元/股调整为31.76元/股。本次调整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认可,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5-29 | [荣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解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356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36人,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层面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13.97%,超过考核目标,归属条件已成就。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级,归属比例为100%。授予价格调整为31.76元/股。 |
| 2026-05-29 | [金泰丰国际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解读:于2026年5月29日,金泰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689)与嘉高达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最多186,000,000股新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20%,占经扩大后股本约16.67%。配售价为每股0.694港元,较当日收盘价0.7港元折让0.86%,较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溢价0.58%。配售股份将根据2025年5月28日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授权发行。配售事项须待联交所批准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完成日期为条件达成后十个营业日内。预计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291亿港元,扣除开支后净额约1.263亿港元,其中90%拟用于发展及提升在中国的贸易能力,10%作为一般营运资金。承配人须为独立第三方,预期不会产生新主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无其他股权融资活动。 |
| 2026-05-29 | [惠泰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解读: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归属股票数量为487,383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3日。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计35人,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41,041,779股增至141,529,162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 2026-05-29 | [东方钽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1,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6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限售要求。 |
| 2026-05-29 | [中国金茂|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持有人通知信函 解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17)通知非登记持有人,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香港君悦酒店阁楼君悦厅III-IV举行。本次公司通讯文件包括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通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已刊登于公司网站(http://www.chinajinmao.cn)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非登记持有人如欲收取该等文件的印刷本,可填写随函附上的申请表格,并通过邮寄标签寄回至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在香港投寄无需贴邮票,境外则需贴适当邮票。非登记持有人如希望日后以电邮方式接收公司通讯文件,应联络其股份持有的中介公司(包括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并提供有效电邮地址。有关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公司热线(852) 2862 86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 |
| 2026-05-29 | [XD国光连|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93元/股调整为5.915元/股。本次调整已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 2026-05-29 | [XD国光连|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93元/股调整为5.915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