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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各部门职责、信息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遵守境内外监管要求,防止内幕交易,确保信息在指定媒体同步披露。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办法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连人士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区分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回避表决。对于H股上市后适用的关连交易,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履行披露、公告及股东批准等程序。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使用上严禁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及内部控制机制,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及现金分红条件,并对H股股东权益保护、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需按规定程序召集并保障股东参会权利。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网络投票、律师见证、信息披露及决议执行等要求。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草案)》,旨在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方式占用资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生资金占用时,可申请冻结大股东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推动采取相应措施。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6年6月)

解读: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明确保密责任,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提供或披露。工作底稿应存放在境内,跨境监管检查需通过合作机制进行并事先报告。公司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须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要求。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长居香港。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检讨董事及高管离职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并审议股份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处罚等内容,涵盖买卖前申报流程、禁止交易窗口期、股份转让限制、内幕信息管理及违规处理机制。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合理使用资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明确投资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决策流程、转让与收回、人事管理及财务审计等内容。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事务的统筹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建议,制定ESG政策框架、审阅ESG报告、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识别ESG风险与机遇,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本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ESG事务等事项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重大财务事项须经其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董事长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与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与记录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制度明确了担保对象的条件、审查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为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制度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的订立、变更、风险管理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强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义务、保密责任及忠实义务的延续性,并规定离任审计、责任追究机制。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铂科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提名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委员会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6-01

[维通利|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议事程序、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26-06-01

[维通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制度明确离职情形与程序,包括辞任、解任、补选时限及任职资格限制。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文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忠实义务与保密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公司可根据需要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追责依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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