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解读:天津港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注入优质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对方及控股股东已承诺在交易期间不减持股份。 |
| 2026-06-22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公司已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情况进行公告。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为17,024,964,893股,无库存股份。公司在2026年6月5日至6月22日期间,分五次购回A股股份拟注销但尚未注销,合计购回12,443,200股,占已发行A股比例0.0563%。其中,2026年6月22日当日购回3,074,700股,占已发行A股0.0139%,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3.903元。该等购回股份将在后续注销。购回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总付出金额为人民币12,002,077元。公司确认相关购回行为已获董事会批准,并符合《主板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 |
| 2026-06-22 | [HYPEBEAST|公告解读]标题:宣派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解读:发行人Hypebeast Limited(股份代号:00150)宣布派发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派发0.0018港元现金股息。该股息为普通股息,宣派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经股东于2026年8月20日批准。除净日为2026年8月25日,股东须于2026年8月26日16:30前递交股份过户文件。公司将于2026年8月2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以当日作为记录日期。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9月4日。本次股息派发不涉及代扣所得税。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于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马柏荣先生及李苑彤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关倩鸾女士、潘丽琼女士及黄启智先生。 |
| 2026-06-22 | [怡 亚 通|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6-22 | [中国白银集团|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已发行股份变动作出公告。根据公告,公司于当日完成配发及发行新股,分别向认购人A至F配发60,000,000股、180,000,000股、180,000,000股、190,000,000股、130,000,000股及105,000,000股,合计新增845,000,000股普通股。此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0.51港元,占有关事件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25%。本次变动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026年6月1日的3,101,337,559股增至3,946,337,559股。所有股份发行均已获董事会批准,并符合相关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本次变动不涉及库存股份变动,亦无股份购回或赎回事项。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不直接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信息已在预案中披露并提示审批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
| 2026-06-22 | [北森控股|公告解读]标题:2025/2026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解读:北森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5/2026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涵盖报告期内公司在ESG治理、风险管理、商业道德、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绿色运营及社区参与等方面的实践与绩效。报告期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覆盖公司及并表子公司。董事会作为ESG治理最高决策机构,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强化ESG战略监督。公司持续推进AI驱动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构建一体化HR SaaS平台iTalentX,并发布全球软件行业首份ESG价值核算报告。在环境方面,公司加强数据中心能效管理,推进绿色办公与废弃物分类处置;在社会方面,注重员工多元化发展、职业健康安全及客户隐私保护;在治理方面,完善合规体系,落实反贪污与数据安全机制。报告同时披露关键绩效数据,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员工培训覆盖率及客户满意度等。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将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
| 2026-06-22 | [明阳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13日起停牌,2026年1月23日复牌。公司已披露交易预案并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已完成回复及预案修订。截至公告日,相关审计、评估及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等程序,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说明已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控制参与人员范围,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登记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与交易对方在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6月9日起停牌,2026年6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6月23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后续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公告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按程序提请股东会审议。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行说明。经自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2026-06-22 | [天津港|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
| 2026-06-22 | [中资国际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补充公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解读:兹提述中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委任钟凯恩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告」)。本公司现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规定作出补充披露。钟女士确认:(i)彼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1)至(8)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ii)彼过往或现时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并无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并无任何关系;(iii)概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彼获委任时的独立性。除上述补充披露外,该公告所载其他资料维持不变。本公告应与该公告一并阅读。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邵国樑先生、邵炽良先生、郑义先生及黄爱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郎继录先生、郑鹤鸣先生及钟凯恩女士。董事会愿就本公告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 |
| 2026-06-22 | [北方华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放弃参股公司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电控产投注册资本为18.57亿元,北方华创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创创投持股17.6847%。因业务发展需要,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拟向电控产投增资15亿元,华创创投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后,北京电控出资比例由50%增至68.5824%,北方华创持股比例相应稀释。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6-22 | [基石药业-B|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基石药业(证券代码:02616)于2026年6月22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公司在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期间进行的股份购回情况。截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749,183股,无库存股份。期间共购回3,436,000股普通股,拟全部注销,其中6月22日当日购回500,000股,每股成交价介于4.67至4.74港元之间,总代价为2,351,300港元。所有购回交易均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采用场内购买方式。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购回授权决议,可购回股份总数为136,450,133股,截至目前累计已购回3,336,000股,占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2445%。本次购回后设有暂止期,至2026年7月22日前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6-06-22 | [骏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骏亚科技: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万平米高多层、HDI线路板项目的公告 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60万平米高多层、HDI线路板项目,计划总投资15.57亿元,分两期实施,由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一期投资6.28亿元,建设期24个月,形成年产34万平方米高多层电路板能力;二期投资9.29亿元,建设期36个月,新增26万平方米产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项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026-06-22 | [盛龙锦秀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主要交易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授予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之豁免 解读:兹提述盛龙锦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通过公开招标收购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的土地使用权。随后,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公告,获得联交所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授予的豁免,允许延迟寄发有关该土地收购的通函。根据该豁免,通函原定于2026年6月22日或之前寄发,但因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包括物业估值、负债声明及营运资金预测),公司再次申请豁免。联交所已于2026年6月22日授出豁免,条件是通函须于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寄发给股东。该豁免仅适用于个案,联交所保留撤回或修改权利。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告确认所载资料准确完整,无误导成分,并将刊登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至少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