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7-09 | [ST龙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以及其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致使持股比例由22.78%下降至21.88%,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与持续经营。截至2026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282,444,624股,蓝润发展持股数量减少至280,547,362股。 |
| 2026-07-09 | [ST龙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龙大转债”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解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龙大转债”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2026年7月10日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后未转股的“龙大转债”将停止转股,2026年7月13日起正式停止转股。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到期兑付价格为115元/张(含税)。截至2026年7月8日,尚有4,687,607张可转债未转股,占发行总量的49.34%。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预计无法兑付“龙大转债”本息。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龙大”。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不确定。 |
| 2026-07-09 | [ST龙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龙大转债”到期预计无法兑付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解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收到法院决定书,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法院已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预计无法兑付即将到期的“龙大转债”本息,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到期兑付价格为115元/张(含税)。截至2026年7月8日,仍有4,687,607张可转债未转股,占发行总量的49.34%。若进入重整程序,债券持有人债权将作为重整债权参与清偿,具体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龙大”。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厦门麦达持有的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交易作价23,520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24.83元/股,发行数量为9,472,412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民爆光电将持有厦芝精密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6年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1亿元。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发行股份购买剩余49%股权,交易对价总额为4.8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厦芝精密100%股权。本次现金收购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决议,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该交易已于2025年1月1日完成。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1月31日。经评估,厦芝精密合并报表股东权益账面值为8,074.23万元,评估值为48,400.00万元,评估增值40,325.77万元,增值率499.44%。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法律顾问,同意申请文件中引用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保证该法律意见书真实、准确、完整。如因引用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经办律师为王立峰、陆顺祥,单位负责人为龚牧龙。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解读: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与其出具的报告内容无矛盾,对引用内容无异议,承诺申请文件不因引用其报告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意申请文件中引用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并承诺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因引用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谢祖华先生,最近36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谢祖华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交易后营业总收入增长8.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5.79%,基本每股收益由1.79元/股降至1.78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标的公司2026-2028年承诺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11亿元。上市公司已制定完善治理结构、利润分配制度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分析合理,措施及承诺符合监管要求。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承诺函,确认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认为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公司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重组方案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已通过内核审查,期间未发生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民爆光电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厦芝精密49%股权的交易发表核查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属于同行业,本次交易为收购少数股权,不构成重组上市,涉及发行股份。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申请股票停牌。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披露重组进展公告,编制本次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07-09 | [ST龙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暨法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解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申请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正式法律文书,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期间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若最终进入重整程序且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前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已实施,两次交易合计作价48,000万元。本次交易后,厦门麦达将持有公司6.09%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谢祖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作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标的公司主营PCB用钨钢微钻研发生产,属高端制造领域,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为收购同行业少数股权,有助于增强公司控制力与业务协同。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定价合规。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立勤、新余睿赣、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拟进行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若监管意见有更新,将按最新要求调整承诺内容。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真实、准确、完整,若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2026-07-09 | [埃斯顿|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命议案。会议选举吴波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吴侃为副董事长。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由韩小芳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许郭晋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金俊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由吴波任主任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由吴波任主任委员。会议聘任吴侃为公司总经理,诸春华为、周爱林、ZHANGXING ZHU(朱樟兴)、殷成钢为副总经理,肖婷婷为董事会秘书,郑春华为证券事务代表,戴志富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相关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告。 |
| 2026-07-09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民爆光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声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依据相关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并承诺对本次交易信息严格保密。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