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7-27 | [*ST集友|公告解读]标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福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慧聚药业50.76%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核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涉及发行股份,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标的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违反环保、土地、反垄断等相关法规。交易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
| 2026-07-27 | [*ST集友|公告解读]标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进行了核查。本次交易为集友股份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76%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董监高,以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经核查,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2026-07-27 | [*ST集友|公告解读]标题:华福证券关于集友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华福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报告对交易方案、标的公司情况、评估、合规性及风险因素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发表核查意见。 |
| 2026-07-27 | [金川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有关内部监控审查之补充公告及继续暂停买卖 解读:本公告为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62)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第13.24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的内幕消息公告。公告提及本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公布内部监控审查,涵盖集团在企业层面及流程层面的业务营运,包括Ruashi矿场、Kinsenda矿场及Musonoi矿场的主要营运监控。内部监控顾问在2026年6月2日提交报告后,基于截至2026年7月24日的内部文件进行了后续审查及测试,评估补救措施的实施情况与有效性。经跟进审查,内部监控顾问认为此前发现的内部监控薄弱环节已通过采纳其建议得到充分处理。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确认:相关内部监控缺陷已获妥善解决;集团采取的补救措施充分且足够;集团已建立足够的内部监控机制以符合上市规则要求。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28日上午九时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
| 2026-07-27 | [华控康泰|公告解读]标题:有关重续一间现有健身及瑜伽中心的租赁的主要交易 解读:華控康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12)於2026年7月27日宣布,其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True Yoga Pte. Ltd.(租戶)與業主Millenia Private Limited就位於新加坡Millenia Walk的物業重續租賃,訂立新租賃協議。新租賃期限為三年,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為255,961.35新加坡元(約1,561,364港元),另加商品及服務稅,並需預先支付。按金為767,884.05新加坡元(約4,684,093港元),相當於三個月租金。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本次租賃將確認為使用權資產,未經審核價值約8,728,665新加坡元(約53,244,857港元)。由於相關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100%,交易構成主要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公告及申報要求。公司已取得控股股東華融泰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書面批准,無須召開股東大會。載有詳情的通函將於2026年8月17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
| 2026-07-27 | [INTL GENIUS|公告解读]标题:复牌进度最新情况、额外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解读:本公司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股份代号:33)就复牌进度、额外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事项发布最新公告。公司股份自2025年10月2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刊发2025年经审核全年业绩,并达成所有复牌指引为止。
在复牌进展方面:(a)针对相关指控及2024年中期业绩差异的独立法证调查已完成首份报告草稿,已提交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联交所,正根据反馈处理;(b)2025年全年业绩的刊发仍取决于独立调查及内部监控检讨结果,具体时间尚未确定;(c)管理层诚信评估将在上述两项工作完成后进行;(d)独立内部监控检讨仍在进行中;(e)集团维持正常业务运作,致力于保持足够营运及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f)公司将持续通过公告通报重大进展。
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联交所发出的额外复牌指引,要求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即须委任具备适当资格的公司秘书。董事会已着手物色合适人选,正与服务供应商磋商,待委任完成后将另行公告。 |
| 2026-07-27 | [现代健康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更改申请表格 解读:現代健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19)通知各位登記股東,2025/26年度報告、通函、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本次公司通訊」)之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 https://www.modernhealthcaretech.com 及香港交易所網站 www.hkexnews.hk。公司鼓勵股東查閱網站版本之公司通訊。如股東已選擇收取印刷本,相關文件隨函附上。若股東未能接收電郵通知或瀏覽網站內容,並希望收取印刷本,須填妥並簽署隨附之更改申請表格,透過預付郵資標籤寄回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電郵至919-ecom@vistra.com。登記股東須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否則將只能以印刷形式收取登載通知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有關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熱線(852) 2980 1333。 |
| 2026-07-27 | [通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解读: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任献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2026年5月29日至6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3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5,407,700股,占总股本的3.04%。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已就本次减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 2026-07-27 | [锋尚文化|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解读:北京盛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云康转让其持有的锋尚文化9,422,53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为每股21.23元,转让价款总计200,040,460.51元。本次转让后,北京盛蓝持股比例由8.93%降至3.93%,其与一致行动人沙晓岚、王芳韵合计持股比例由64.85%降至59.8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份未设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
| 2026-07-27 | [锋尚文化|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解读:金云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盛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持有的锋尚文化9,422,53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为21.2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0,040,460.51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金云康持有公司5%股份,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金云康承诺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 2026-07-27 | [*ST泉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解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其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的部分股东拟向上海汇智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股权。其中,枣庄宏运拟转让山东泉为1.4706%股权,作价257.38万元;枣庄雅晟拟转让山东泉为23%股权,作价4039.99万元;京北控股拟转让安徽泉为28%股权,作价3502.63万元。公司依据《公司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因公司已被法院受理预重整,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放弃上述优先购买权。放弃后,公司对山东泉为、安徽泉为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
| 2026-07-27 | [新威凌|公告解读]标题: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沙新威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该股东于2026年6月9日至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06%。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廖兴烈、陈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1.6006%降至61.0000%,触及权益变动1%的整数倍。本次变动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
| 2026-07-27 | [五洲医疗|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连续4个交易日累计达到108.38%,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2026-07-27 | [阳普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聘任李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闫红玉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聘任李星女士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该事项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 2026-07-27 | [锋尚文化|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盛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22,537股(占总股本5.00%),以21.2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金云康,转让价款共计200,040,460.51元。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转让需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7-27 | [华绿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余养朝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冯占为副总经理,钱韬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张英明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刘芝玉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聘任陈煜珂为证券事务代表。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
| 2026-07-27 | [五新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解读: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级的理财产品。2026年5月23日至7月23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达2.865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披露标准。截至2026年7月23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7.7993亿元。所有理财受托方信用良好,不构成关联交易。 |
| 2026-07-27 | [华绿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芬女士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或立案调查。其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及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
| 2026-07-27 | [华绿生物|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通过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养朝、钱韬、冯占、夏伟伟、王华军及独立董事张英明、刘芝玉、杨焱的任命,任期三年。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7-27 | [科创新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