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08 | [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解读: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1989.HK)公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8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亿元,同比增长94.39%。基本每股收益为2.1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6.05%。公司主营业务为多高层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服务器、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其中服务器用PCB收入占比约九成。公司持续推进泰国基地建设,并计划投资60亿元于东莞建设智造总部项目。董事会不建议派发中期股息。公司自2026年起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
| 2026-08-08 | [力王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解读: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5,3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4%,达到披露标准。本次新增委托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强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投资方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对受托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具备履约能力。同时披露了尚未到期及已到期理财产品明细。 |
| 2026-08-08 | [华阳变速|公告解读]标题:湖北郧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北鄚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8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总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其中网络投票股东2人。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况。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8-08 | [TOPSTANDARDCORP|公告解读]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解读:Top Standard Corporation(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510)宣布進一步延遲寄發有關認購新股份及關連交易的通函。根據此前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一日、六月二十六日、七月十日、七月二十四日及七月三十一日發布的公告,原定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或之前寄發的通函,內容包括認購事項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就關連交易向獨立股東提出的推薦建議函件、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的建議函件,以及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由於需要額外時間落實通函所載資料,預期通函將改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或之前寄發。董事會確認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無誤導或欺詐成分。本公告由董事會成員共同及個別承擔責任。 |
| 2026-08-08 | [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合科技,证券代码:001389/A股、01989/H股)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8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亿元,同比增长94.39%。基本每股收益2.1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5%。总资产达129.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29亿元,同比增长99.31%。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发行并上市4600万股H股,募集资金用于扩产及运营。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子公司包括黄石广合、东莞广合及泰国广合。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臻蕴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红星、刘锦婵夫妇。 |
| 2026-08-08 | [鼎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解读: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委托理财进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购买江南银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期限192天,预计年化收益率0.85%-2%-2.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19,1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3,200万元。本次理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达到披露标准。受托方信用良好,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机制防范理财风险。 |
| 2026-08-08 | [绿亨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解读: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将广东南粤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60001230900022244)的剩余资金全部转入子公司天津市绿亨实业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510078801100001277),并已完成该账户的销户手续。本次销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2026-08-08 | [纳科诺尔|公告解读]标题: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解读: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26年8月6日起生效。张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原副总经理郑立刚先生因到龄退休,自2026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该职务,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持有公司股份980,784股,占公司股本的0.4469%,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
| 2026-08-08 | [纳科诺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解读: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优化管理架构,明晰权责体系,提升运营效能与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已确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6-08-08 | [金泰能源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于2026 年8 月7日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解读:兹提述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5月19日、6月18日、7月20日及7月22日的公告,内容涉及第四份补充契据、特别授权、股份合并及修订大纲及细则。原定预期于2026年8月1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第四份补充契据及特别授权详情的通函,并于2026年8月6日或之前寄发载有股份合并及修订大纲及细则详情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整合通函所载资料,现将通函寄发日期延迟至2026年8月21日或之前。通函将涵盖第四份补充契据、特别授权、股份合并以及修订大纲及细则的相关内容。本公告由董事会主席韩金峰代表公司发布,日期为2026年8月7日。 |
| 2026-08-08 | [连城数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连智(大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1,000.00万元综合融资授信续贷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连智智能以自有专利质押,未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连智智能资产总额为427,085,978.62元,净资产为-74,418,952.78元,资产负债率为117.42%。 |
| 2026-08-08 | [安徽凤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离任公告 解读: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闫有为先生因工作调动,自2026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闫有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总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本次董事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合规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收到闫有为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
| 2026-08-08 | [瑞华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解读: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6]170004号,许可范围为9526吨/年硝酸钠,有效期自2026年8月4日至2029年8月3日。该许可证的取得为子公司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有助于公司年产12000吨催化剂项目的投产,提升公司竞争力。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8-08 | [赛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盈利警告 解读: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2571)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布盈利警告。经初步审阅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预计集团该期间收入约为人民币72.0百万元至75.0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减少约17.5%至20.8%;净利润将转为净亏损约人民币47.0百万元至51.0百万元,而2025年同期为净利润人民币0.39百万元。由盈转亏主要由于:集团正从仿真测试服务向物理AI领域战略转型,持续加大在机器人模拟训练、物理人工智能世界模型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投入,导致实验成本及设备折旧摊销显著上升;同时,行业竞争加剧及客户技术方案变化,使部分现有产品收入与毛利率承压。上述数据为管理层初步评估,未经核数师审核或审计委员会批准,最终数据将在2026年8月底前发布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股东及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
| 2026-08-08 |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7,5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4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公司已设立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因验资需要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资金划转,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办理注销该账户,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2026-08-08 | [三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解读: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制定的议案》。现场会议时间为8月2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4日15:00至8月25日15:00。登记时间为8月25日13:30-14:30,地点为公司前台。 |
| 2026-08-08 | [真兰仪表|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补选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7%,反对占比0.1243%,弃权占比0.0171%;二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股份数占99.8657%,反对占比0.1311%,弃权占比0.0032%。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8-08 | [中显智能齐家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补充公告有关(1) 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的须予披露交易;及(2) 根据特别授权配售新股份 解读:中显智能齐家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95)于2026年8月7日发布补充公告,修订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条款。根据补充买卖协议,交易最高代价由1.85亿港元上调至2.35亿港元,分三期支付:8500万港元现金于完成时支付;5000万港元以发行A批代价股份支付,条件为TGX在完成日起1年内获确认服务范围;余额以发行最多1.25亿股B批代价股份支付,取决于相关期间内TGX的收益表现及核心平台是否于2027年12月31日前推出。B批代价设有调整机制,与核心平台推出时间及TGX收益挂钩,若平台延迟或未达标则相应扣减或不发行。若目标公司于TGX的股权被摊薄,代价将按公式下调。代價股份发行价为0.8港元,最高发行1.875亿股,占扩大后股本约9.73%。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6-08-08 | [真兰仪表|公告解读]标题:真兰仪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8-08 | [中兰环保|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解读: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至8月7日通过办公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劳动合同、身份信息等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范围包括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主要股东相关人员。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