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11 | [晨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无异议。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日常经营,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 2026-08-11 | [玉禾田|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5亿元,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组织机构健全,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用途合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上市。 |
| 2026-08-11 | [新洁能|公告解读]标题:广发证券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05.31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存在阶段性闲置。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意该事项。 |
| 2026-08-11 |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强瑞技术拟对“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约4,871.09万元将用于投资“强瑞技术龙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0,649.33万元,主要用于AI服务器液冷散热和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业务的生产承载及公司总部办公。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暂缓场地购置及装修和理财利息收益。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8-11 |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49人,包括董事、高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75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其中首次授予613.46万份,预留136.54万份。行权价格为109.85元/份,行权考核期为2026年至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各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5亿元、8亿元。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6-08-11 | [源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并确定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3.45万股调整为91.9137万股,授予价格由149.09元/股调整为102.23元/股。公司以2026年8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38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23元/股。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
| 2026-08-11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新亚电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96.7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7.34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69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
| 2026-08-11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新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7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46.6504万股,占总股本0.63%。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75,45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17元/股。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
| 2026-08-11 | [环球印务|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进行风险投资。 |
| 2026-08-11 | [康泰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康医转债”已符合回售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目前已满足该条件,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回售。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公告义务。 |
| 2026-08-11 | [鹏鼎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42%,高于行业平均目标值;营业收入达成率为91.46%,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5.73%。37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标,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9436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将被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股份。 |
| 2026-08-11 | [鹏鼎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解读: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数据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商品、环保服务及租金收入等事项。同时,公司与多家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应收款往来,部分构成非经营性往来,主要原因为借款及利息。此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亦存在大量经营性资金往来,核算科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往来性质均为经营性往来。该表格已经董事会批准。 |
| 2026-08-11 | [九联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解读:九联科技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议案。原核心技术人员许华、何云华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新增认定吴开钢、邓崇旺为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为林榕、郑广平、吴开钢、邓崇旺,共4名。公司与相关人员不存在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正常履行。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研发、经营及核心技术竞争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
| 2026-08-11 | [华曙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1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0.20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6-08-11 | [华曙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1元(含税)为基础,对2024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20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1.90元/股调整为21.85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
| 2026-08-11 | [皖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障碍。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和8月两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670.00万元,用于年产2000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和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上述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
| 2026-08-11 | [荣盛发展|公告解读]标题: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21号楼2层、3层部分商业用途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130套商业房产,总建筑面积3,426.93平方米,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7月31日,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为3,954.97万元。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7年7月30日。 |
| 2026-08-11 | [ST逸飞|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解读: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作出回复,涉及内控否定事项整改、会计差错更正、经营业绩及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等问题。公司对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完成整改,相关资金已归还;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说明毛利率下降、应收账款增长、发出商品增加及商誉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整改到位、会计处理合规。 |
| 2026-08-11 | [ST逸飞|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解读: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被出具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现已完成整改。违规使用的2,800万元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10月,整体进度为46.7%和45.10%。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2023年多计收入2,634.51万元,多计利润431.50万元,主要因5家客户设备未实际投产,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后认为整改到位,内控有效。 |
| 2026-08-11 | [天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8%,激励对象共计6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与业务骨干。授予价格为9.72元/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设三个解除限售期,分别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12、24、36个月后分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以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分年度考核增长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