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20 | [中顺洁柔|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8月) 解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包括注册资本为128,113.861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中山市东升镇龙成路1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纸制品制造与销售、日用百货、个人卫生用品、医疗器械销售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8-20 | [燕京啤酒|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正案 解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履职保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完善。修订重点包括细化任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职责、明确履职保障机制及规范解聘情形等。修订后的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6-08-20 | [燕京啤酒|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正案 解读:2026年8月20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原则、明确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强化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等。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2026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 2026-08-20 | [燕京啤酒|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解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文件种类、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与时点、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内容要求、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内容。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
| 2026-08-20 | [燕京啤酒|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解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文件保管、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要求、履职保障措施及违规处理机制,并强调其应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
| 2026-08-20 | [燕京啤酒|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解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和处置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明确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规定了财务公司出现监管指标不达标、支付危机、重大事项等九种情形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风险监测、报告和信息披露,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
| 2026-08-20 | [中钢天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解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行为。制度明确财务资助的范围、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职责分工、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公司不得为无股权关系企业及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资助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原则上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资助对象到期未清偿或出现偿付困难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 |
| 2026-08-20 | [青岛食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申报、增减持披露等内容作出规定。明确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规定了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等限制情形。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信息,买卖股份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按规定披露变动情况。 |
| 2026-08-20 | [江阴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规定其任职资格、主要职责、聘任与解聘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须忠实勤勉履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其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相关细则废止。 |
| 2026-08-20 | [江阴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范围、外部信息使用人的定义,要求对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并规定外部单位和个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对于无法律依据的报送要求应予拒绝,确需报送的须登记内幕知情人并签署保密协议。信息泄露时需及时报告,相关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
| 2026-08-20 | [江阴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部门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内部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根据过错程度采取警告、通报批评、调岗、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符合情形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并报董事会批准。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参照该制度执行。 |
| 2026-08-20 | [江阴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必须及时、公平披露,严禁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
| 2026-08-20 | [江阴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等内容的报告范围和标准,并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程序。同时明确了报告义务人的责任,对未及时上报造成信息披露问题的将追责。 |
| 2026-08-20 |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8月)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388.642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减资程序、合并分立清算事项以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
| 2026-08-20 | [洛阳钼业|公告解读]标题:洛阳钼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版,于2026年8月20日经股东会通过并生效。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使用上应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文件用途执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公告。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
| 2026-08-20 | [洛阳钼业|公告解读]标题:洛阳钼业公司章程 解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自2026年8月20日起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类别股东表决程序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42.788亿元,股份总数为213.94亿股,其中A股占比81.61%,H股占比18.39%。章程还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 2026-08-20 | [*ST特迅|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解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程序、决议方式及会议记录等事项。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印章。董事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导致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赔偿责任。 |
| 2026-08-20 | [*ST特迅|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8月) 解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806,170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交直流电源成套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储能及微网系统等研发制造销售,以及自有物业租赁、停车场经营。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且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
| 2026-08-20 | [北新建材|公告解读]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解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 2026-08-20 | [沃顿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解读: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职责、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建立履职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时,将被解聘或主动辞职,并需签署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