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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关于中英科技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55,998.00万元收购俞彪、俞英忠、朱丽娟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及其成型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易对方承诺2026至202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所涉及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09,9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130,000.00万元,最终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范围包括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净资产为368,094,650.06元。报告提请关注不动产征收冻结、专利共有、业绩承诺等事项未纳入评估考量。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专业意见已通过内核审查,且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发生的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交易情况,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进行核查。标的公司专注于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及其成型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行业标准制定经验,产品应用于多项国家重大电力工程。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进行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相关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上市公司聘请了国泰海通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北京美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除上述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经核查,相关聘请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2026-08-21

[金刚光伏|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6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3,109.39万元,用于北京通州区人工智能智算中心项目(一期)、上海办公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及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6-08-21

[聚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总计243,842,714.69元,其中超募资金901,514.6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合计10,566,039.75元。公司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可行性无重大变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448,937.92元,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末理财余额6,500万元。超募资金90.15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细则明确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相关规则,包括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方法与程序、结果统计与查询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件的报告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正常经营。制度内容包括舆情分类、组织体系、信息采集范围、处理原则与措施、责任追究等,并明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管理及档案建设。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内容涵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方面,旨在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内容涵盖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明确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限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并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026-08-21

[千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范围、组织管理机构、审批权限、转让与收回、信息披露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重大交易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解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核查。标的公司属于绝缘制品制造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解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2026-08-21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解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俞卫忠、戴丽芳和俞丞,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2026-08-21

[天元宠物|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解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涉及的财务事项进行了核查,重点包括标的资产新三板挂牌及辅导备案情况、业务模式、营业收入、第三方回款与退货、供应商、成本费用、毛利率、应收款项、存货、股份支付等内容。核查结果显示,标的资产财务数据与挂牌期间无重合,与辅导期间无重大变化,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毛利率变动合理,应收款项和存货管理规范,股份支付处理合规。

2026-08-21

[科德教育|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解读: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范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截至股东会通知公告日,范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近日,公司收到通知,范涛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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