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发展|公告解读]标题: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 第三期
解读: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277)发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第三期派付公告。本次宣派股息为普通中期股息,每股派发0.02港元,记账货币为港元,无代扣所得税。除净日为2026年9月4日,股东须于2026年9月7日16:30前递交股份过户文件。股份暂停过户登记期间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0日,记录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12月11日。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次中期股息合计每股6.0港仙,将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2026年10月12日前派付每股1.5港仙,第二期于2026年11月13日前派付每股2.5港仙,第三期于2026年12月11日前派付每股2.0港仙。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具文忠先生(主席)、李波先生(行政总裁)及纪坤朋先生,非执行董事张琳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佩莲女士、陈量暖先生及薛慧女士。
[大普微|公告解读]标题: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明确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ESG工作组及各执行单位的职责,规范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及ESG信息披露等内容。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大普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规定了信息披露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强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对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内幕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