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26 | [福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已取得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福建省国资委授权的工控集团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崇州市福蓉科技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发行价格为7.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证监会注册。 |
| 2026-08-26 | [兴业证券|公告解读]标题:福蓉科技: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内容摘要 解读: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40,650,406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崇州市福蓉科技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发行对象包括财通基金、诺德基金等14名特定投资者,限售期为6个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同意推荐上市。 |
| 2026-08-26 | [福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用于崇州市福蓉科技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发行价格为7.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内核会议已通过该项目。 |
| 2026-08-26 | [能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解读:能科科技拟在原有实施主体北京能科瑞元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基础上,增加其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南京、江阴、杭州、苏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济南、大连、沈阳分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上述地区为实施地点。本次调整涉及“灵擎”工业AI赋能平台建设项目、“灵助”工业软件AI工具集开发项目、“灵智”具身智能AI训推平台研发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总体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审阅财务报告,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履职情况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行使包括拟定管理制度、提请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审批财务支出等多项职权。细则还规定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的职责分工,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机制。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范围、人事管理、经营投资决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及绩效考核等内容。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实施控制与指导。子公司需遵守公司统一财务与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强化风险控制,并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报告义务人。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并明确了各类事项的报告标准和时限要求。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归集与披露,对未按规定报告造成后果的责任人将予以处罚。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对重大信息在未公开前做好保密工作。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服务对象、沟通内容与方式,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形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市值管理应遵循合规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常态性原则。董事会负责领导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在股价大幅下跌时采取分析原因、加强沟通、实施回购等措施。制度同时列明禁止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预测股价等行为。 |
| 2026-08-26 | [长华化学|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化、重大风险等事项,并规定了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责任。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制度强调信息保密义务,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 |
| 2026-08-2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制度规定内控审计部对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审计事项包括对外投资、资产买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提交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
| 2026-08-2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信息报送要求、保密管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在重大事项筹划过程中,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
| 2026-08-26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解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并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公司应持续加强董事会秘书的培训与监督,确保其独立履行职责。 |
| 2026-08-26 | [巍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6-08-26 | [浩欧博|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其中首次授予64万股,预留16万股。激励对象包括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9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2026-08-26 | [翔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国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发行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将用于彩盒包装扩产、研发中心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2026-08-26 | [盟科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相关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C未达成,同意作废上述两个归属期合计3,885,998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2026-08-26 | [浩瀚深度|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00元/股调整为16.94元/股。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