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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9-29

[美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29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9月29日,授予价格为14.0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2026-09-29

[美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解读: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因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授予对象由97人调整为93人,授予数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291.00万股。同时,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授予价格由14.12元/股调整为14.07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09-29

[广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建议采纳A股激励计划及H股激励计划

解读: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29日决议建议采纳A股激励计划及H股激励计划,以激励核心员工并吸引人才。A股激励计划拟授予1,340.00万份/万股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其中首次授予1,072.60万股,预留267.40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不涉及库存股。H股激励计划拟授出股份来源包括新发行H股、库存股或信托购入的现有H股,总额不超过460.00万股,约占已发行股份的0.97%。两个计划均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要求。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刊发通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两项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

2026-09-29

[三利谱|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解读: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9月11日。经核查,共有108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其中20名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交易,但未获悉具体方案,交易系自行判断所致,无主观故意利用内幕信息,该20人自愿放弃获授权格。其余88人买卖行为发生前未获知内幕信息。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2026-09-29

[中青宝|公告解读]标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解读:中青宝(股票代码:300052)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相关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2026-09-29

[中青宝|公告解读]标题: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990.00万份股票权益,其中首次授予权益830.00万份,预留160.00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6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88元/份。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不超过21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分别要求增长率不低于30%和50%。

2026-09-29

[国药科技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澄清公告

解读:谨此提述于2026年9月24日22时02分前后发布的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第一份公告”)及于同日22时34分前后发布的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第二份公告”)。本公司谨此澄清,第二份公告仅额外包含一页(即本公司年报的封面页)。除上述内容外,第一份公告与第二份公告并无任何差异。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赵善能先生及郭淑仪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斐先生、向碧伦先生、刁志强先生及余秉明先生。本公告已根据GEM上市规则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确认公告内容准确完备,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2026-09-29

[绿叶制药|公告解读]标题:中期报告2026

解读: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中期报告,涵盖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0.02亿元,同比下降5.6%;毛利为19.02亿元,毛利率63.4%;股东应占溢利为3.91亿元,同比增长24.8%。中樞神經系統產品收入增长22.2%,而腫瘤產品收入下降35.5%。公司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进入临床阶段,包括LY03015、LY03017及BA1302等。海外业务方面,Erzofri在美国市场表现强劲,两款地舒单抗产品BLA已获FDA受理。公司于2026年6月发行1.8亿美元可换股债券,并完成部分2023年可换股债券的回购。董事会决定不派发中期股息。

2026-09-29

[中青宝|公告解读]标题: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990.00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350.00万股,股票期权64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8%。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不超过21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6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88元/份。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30%,2028年不低于50%。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026-09-29

[中控技术|公告解读]标题: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70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本次授予后尚有62万股预留权益未授予。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授予。预计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6年至2029年间摊销,对各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026-09-29

[美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解读: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共计93人获授限制性股票29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其中,董事、高管共5人获授25.00万股,占比8.59%;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8人获授266.00万股,占比91.41%。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比例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且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026-09-29

[英力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及激励对象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09-29

[晨鸣纸业|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潍坊港区木片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木片码头”)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进行债权债务重组。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潍坊木片码头享有股东借款债权8,609.67万元。潍坊木片码头对公司及子公司享有港口作业费等债权2,203.66万元,双方同意以此部分债权等额抵偿。同时,潍坊木片码头自2026年9月30日起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寿光美伦对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售后回租债务本息及费用3,462.28万元,并按实际还款金额等额冲减公司对其的股东借款。本次抵偿合计金额5,665.94万元。公司持有潍坊木片码头50%股权,且公司副总经理郭钦彦担任其董事长,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于2026年9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不涉及现金支付,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6-09-29

[首钢资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二零二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

解读:首鋼福山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根據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採納的二零二六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於同日決議向111名合資格激勵對象授出最多43,364,000份股票期權,佔公司現已發行股份總數約0.85%。其中,3名執行董事共獲授5,040,000份期權,其餘108名僱員獲授38,324,000份期權。期權行權價格為每股2.736港元,為授予日收市價及前五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的較高者。期權分三個行權期行權,分別在授予日起第24至36個月、36至48個月及48至60個月內進行,行權比例依次為33%、33%和34%。行權需滿足公司及個人的業績考核目標,涵蓋盈利能力、淨資產收益率、生產效率、煤礦智能化建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計劃有效期為六年,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三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止。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無需支付代價接納期權,且公司未提供財務資助。該計劃尚有5,108,000份期權可供日後授予。

2026-09-29

[双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王华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原独立董事马传刚先生任期届满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提名王华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王华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6-09-29

[双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原董事骆志勇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彭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彭威现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6-09-29

[联泰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相关报批已在预案中披露并提示风险;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不适用相关规定;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独立性,不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2026-09-29

[联泰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解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实晢杰出售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董事会确认,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预计超过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且交易不涉及股权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6-09-29

[联泰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并于2026年9月2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09-29

[联泰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说明

解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说明,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前述机构外,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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