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该细则在公司发行的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适用。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重大ESG议题的风险与机遇管理,审阅ESG报告与披露内容,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与议案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任免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强调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须出具专项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机制及履职保障措施。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审批权限,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形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行年度预计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管理、信息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资总监及其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制度还规定了绩效评价流程、薪酬调整依据、支付方式及追责机制等内容。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A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人定义、回避表决机制及审批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明确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选聘须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用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审计费用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不低于40%。同时规定了改聘情形、信息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及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企业,涵盖境外发行上市全过程。公司要求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中国保密与档案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相关信息系统与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作底稿须在境内保存,出境需按规定审批。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须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等要求。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或境外项目的,应确保其遵守制度。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性安排。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表决结果需及时公告。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H股关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连人士之间的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关连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连人士的范围、交易回避表决机制、审批权限、豁免条件、披露要求及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审核等内容。制度强调关连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商业原则,须履行公告、通函、独立股东批准等程序,并按较严格规则执行境内外监管要求。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细则明确了经理人员的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规定了其任职资格、责任、职权及工作程序。经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职,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接受董事会监督。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由总经理主持,定期召开,研究决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细则还规定了报告制度,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选举规则。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当选者。若出现得票相同影响当选的情况,将对相关候选人重新选举。三轮选举后仍无法达到规定人数的,需重新推荐候选人。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与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在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登记流程和档案管理要求,并强调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的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证券部承担日常职能。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方面。制度还对股东会组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的安排提出要求,并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具体执行。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的负面信息。制度明确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决策和部署舆情应对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监控与上报,其他部门需配合信息报告。制度规定了舆情处理的四项原则: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及时总结,并明确了从报告到处置的全流程机制。对于重大舆情,公司将采取调查核实、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澄清公告及法律追责等措施。制度还强调信息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对泄密或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标准,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规定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时点及流程。同时,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流程、投资者关系管理、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强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职责,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制度明确了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活动,设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并规定了投资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监督机制。股权投资由新业务拓展事业部负责实施,其他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审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草案)》,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监督、重大风险报告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通过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制度明确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执行,要求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可开展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合法市值管理活动,严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规定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等制度。章程强调遵守境内外上市地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