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6 | [大洋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解读:截至2026年10月17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该持股计划于2024年9月9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共持有1,94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存续期为36个月,分两期解锁,第一期60%股份已于2025年9月解锁,第二期40%股份于2026年9月解锁。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股份出售,后续将进行分配与清算。 |
| 2026-10-16 | [兴业银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解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仅涉及工商登记事项调整,不改变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销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等。 |
| 2026-10-16 |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解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募投项目“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场地暂时闲置,为提高资产利用率,拟将不超过2.07万平方米的场地对外出租,占项目总面积不超过44.80%,租赁期不超过五年。出租后仍保留2.55万平方米用于项目建设,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10-16 | [浙江黎明|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解读: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当日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2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3元/股;向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26元/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或律师出具意见,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或行权,比例各为50%。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闲置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闲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非上市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闲置资金可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但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须遵循合法性、审慎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确定,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日常监管机制及投资额度控制等内容。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组成及会议召开程序。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提案、通知、表决、记录及信息披露等程序。 |
| 2026-10-16 |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8.050股,回购价格为5.68元/股。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将于2026年10月21日完成,后续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6-10-16 | [梦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3,149.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06元/份。原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权益,公司据此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授予的授权日为2026年10月16日,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授予条件已满足。 |
| 2026-10-16 | [均普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发行数量为144,020,247股,募集资金总额1,025,424,158.64元,发行对象共15名。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依法合规完成认购邀请、申购报价、定价配售、缴款验资等程序。认购对象均具备主体资格,未超过3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2026-10-16 | [均普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 解读: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截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11,305,156.4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44,020,2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7,284,909.48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372,303,04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1,372,303,047.00元。 |
| 2026-10-16 | [联讯仪器|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1,83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限售期为自2026年4月24日上市之日起6个月,将于2026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股东为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已履行相关限售承诺。公司总股本因2026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为151,946,667股。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申报、锁定、解锁及转让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变动需遵守的限制性规定,包括禁止交易期间、限售安排、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等。同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还明确相关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任免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64,871,550元。公司设立党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经营范围涵盖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物联网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等制造与销售,以及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网络安全等服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制度明确对外投资范围、控股子公司定义及管理原则,规定投资事项须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投资部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总经理为责任人。制度涵盖投资实施、转让收回、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聘、离任程序及相关义务。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时间、补选时限、移交手续、离任审计、股份转让限制、信息申报、忠实与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规定离职人员责任不因离职免除,违反规定将被追责。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定义及认定标准,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规范涵盖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独立性要求,股份变动管理、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强调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等行为,并对股份减持、控制权转让、信息保密与披露等作出具体规定。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流程、保密义务、责任追究等内容,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工作范围及实施程序。制度规定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提交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重点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并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审计证据、工作底稿、档案管理要求,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
| 2026-10-16 | [海康威视|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0月) 解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职责权限及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行为、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处置权。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研究决策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