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需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履职保障措施。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在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审查薪酬机制与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长、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的设立、职权、会议召集、通知、召开、议事表决程序及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名。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忠实与勤勉义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机制等,并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作出详细要求。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该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20 | [坚朗五金|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10月) 解读: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股份发行原则、调整财务资助相关规定、优化股份回购决策程序、细化股东会通知要求、修改董事提名和任期规定、调整对外担保审议规则、更新关联交易和融资事项审批权限等。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编号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则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案方式、会议通知、召开与表决机制、决议执行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时限、提案提交程序、表决方式、决议生效条件以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保护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关联(连)人、关联(连)关系及关联(连)交易的定义与范围,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对于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分别设置了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层级,并强调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允定价原则。制度还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特殊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要求,以及内幕信息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保密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保存至少十年。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度明确了风险管理目标,包括控制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确保信息真实可靠、遵循法律法规、提升经营效率、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公司风险分为战略、市场、运营、财务、法律等类别,并规定了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信息收集、风险评估、策略制定、应对措施实施及监督改进。董事会负责评估风险性质与程度,管理层负责设计和监察风险管理系统。制度还要求每年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设立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度规定了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投资者互动平台、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制度还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财务审计、通知公告方式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H股上市后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股份回购、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规范。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要求,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涉及变更用途、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财务内控、子公司管理、保密措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各类披露事项,并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职责作出规定。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解读: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合法利益,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与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文件审查、审批备案程序,确保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信息安全。工作底稿须存于境内,确需出境的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境外监管检查应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公司及中介机构须事前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360,504元。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机构,规范股东权利义务、股份发行与转让、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章程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并对信息披露、通知公告方式作出规定。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王润辉) 解读:王润辉被提名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润辉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 2026-10-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治理结构、财务制度、利润分配、股份管理、董事会与股东会运作规则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结构、A股与H股上市情况,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对利润分配政策、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
| 2026-10-20 | [北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解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战略引领作用,规范预算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预算目标制定、编制流程、执行监控、调整机制及评价考核等内容。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涵盖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实行‘目标-执行-考核’闭环管理。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预算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须经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
| 2026-10-20 |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不当行为及举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不当行为及举报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防范和处理舞弊、贿赂、欺诈、洗钱等不当行为。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员工、高管、董事、供应商等相关方,规定了各类不当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收受贿赂、虚假交易、伪造财务记录、泄露商业秘密、洗钱活动等。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政策实施、举报受理与调查,并建立举报机制。董事会负责最终审议处理意见,重大事项需依规披露。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20 | [坚朗五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解读: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华所具备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审查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与工作量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