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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及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质量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等。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资质审查、评价打分、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环节。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如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说明原因并完成相应程序。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行为,明确融资管理职责和审批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为融资主办部门,分别负责融资方案拟定、财务评价及重大融资事项的策划与组织审议。债务性融资根据金额和比例设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三级审批权限。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融资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监督评价。内部审计部需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对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重点审计。董事会负责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应披露该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筹备与记录、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须对董事会负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持有、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申报要求等内容。制度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以及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上限。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申报计划,并在股份变动后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数据管理和申报工作,发现违规行为需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及审计人员等,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超20%等情形。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处理结果。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信息流转审批程序、交易限制、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等离职程序。制度明确了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时间及补选时限,特殊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签署交接确认书,并持续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构成、职责、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审议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并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会议通知与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等要求。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执行等程序。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相关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并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规范了信息报送范围、流程及责任主体。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信息报送需经审批,并要求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无法律依据的报送请求应予拒绝,依法需报送的须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禁外部单位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遵循《公司章程》,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明确了委员的产生、任期、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审核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相关责任。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调查、反担保要求及风险控制,并明确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和持续监控。重大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薪酬构成。独立董事每年享有12万元税前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需与公司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并建立绩效评价、递延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考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2026-10-21

[格林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义务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2026-10-21

[开创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解读: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认为胡军统先生、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处罚,亦未被列为市场禁入者。三位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胡军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会议同意提名上述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10-21

[北摩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解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陈剑锋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3,066,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9.9967%。该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预先披露,陈剑锋先生未违反相关承诺及减持规定。本次未减持股份不影响公司控制权,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10-21

[珠海冠宇|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于2026年8月17日至10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1,440,812股,减持比例1.88%。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78,354,828股,占总股本6.88%;变动后持股56,914,016股,占总股本5.00%。减持价格区间为12.99~15.43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2026-10-21

[珠海冠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汇锦诚持有珠海冠宇股份78,354,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宁波汇锦诚拟减持不超过2.00%的股份。截至2026年10月21日,宁波汇锦诚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1,440,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未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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