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编制重组预案及摘要,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于2026年10月13日起停牌。2026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审核意见。公司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框架协议,并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刚等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光电子器件封装壳体及芯片热沉的研发生产,交易后将增强上市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服务能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4.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超过5%,可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初步财务数据,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王兆春,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兆春、文彩霞、于志江,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34.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相关规定。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业务协同效应,不影响独立性,不产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 2026-10-25 | [科瑞思|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
| 2026-10-25 | [国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解读: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381,607.6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4,338,004.76元,存货计提4,285,060.46元。同时核销资产3,218,545.39元,收回/转回2,153.95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利润总额7,381,607.69元,不影响经营现金流。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 2026-10-25 | [百胜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公司拟增加智能泊车设备制造、智能门禁设备制造、充电桩制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与维修、机器人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等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 2026-10-25 | [山东路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解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施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会计准则执行。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6-10-25 | [艾布鲁|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薇) 解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10-25 | [艾布鲁|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薇) 解读:王薇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她确认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王薇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
| 2026-10-25 | [艾布鲁|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林新) 解读:张林新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张林新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
| 2026-10-25 | [艾布鲁|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王薇) 解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薇,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王薇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
| 2026-10-25 | [艾布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解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反映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2026年1-9月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1,132,972.6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628,965.08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41,234.23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0,455.02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42,318.27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同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11,132,972.60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 2026-10-25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部分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发行646,100股H股,占全球发售初步股份总数约5.44%。发行价为每股436.00港元,募集资金净额约273.2百万港元。H股总发行量增至12,522,100股,并将于2026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稳定价格期已于2026年10月24日结束,期间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市场买入1,135,300股H股,最后买入价为每股315.60港元。未行使的超额配售权部分已失效。公司继续符合香港联交所公众持股量规定。 |
| 2026-10-25 | [通光线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9,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448.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无逾期担保,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
| 2026-10-25 | [百利天恒|公告解读]标题: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T-Bren(HER2 ADC)治疗经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烷类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III期临床试验的期中分析达到主要终点的公告 解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T-Bren(HER2 ADC)在治疗经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烷类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中,经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判断,期中分析达到无进展生存期主要终点。该药具有同类最佳潜力,已开展21项临床试验,覆盖多种肿瘤适应症。其中两项适应症已被纳入国家药监局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
| 2026-10-25 | [百利天恒|公告解读]标题: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伦康依隆妥单抗”(iza-bren)治疗EGFR-TKI耐药EGFR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的药品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解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创EGFR×HER3双抗ADC药物“伦康依隆妥单抗”(iza-bren),用于治疗既往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的药品上市申请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该申请基于III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达到无进展生存期主要终点,且已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目前该药物已有2项适应症获批上市,另有2项适应症上市申请已获受理。 |
| 2026-10-25 | [天成自控|公告解读]标题:天成自控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30日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于10月26日至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irm@tenchen.com提交问题。公司董事长陈邦锐、董事总经理陈昀、董事会秘书林武威及独立董事朱西产、张新丰、杨萱将出席。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