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30 | [埃科光电|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也予以明确规定。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
| 2026-10-30 | [联合精密|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读: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10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11,766,500.00元。设立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持股计划放弃表决权,仅享有分红等资产收益权。业绩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分两期解锁,需满足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目标。 |
| 2026-10-30 | [京仪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
| 2026-10-30 | [金麒麟|公告解读]标题: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解读: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考核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经理等激励对象。公司层面设定2027-2031年分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基准年度增长10%为指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至E五个等级,仅A/B/C级可获得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每年进行一次,结果用于行权或解除限售依据。 |
| 2026-10-30 | [司南导航|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解读: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14.6811万元,股票简称为司南导航,代码68859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条件与流程。同时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6-10-30 | [福立旺|公告解读]标题: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73.2581万元。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2026-10-30 | [时代万恒|公告解读]标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具体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
| 2026-10-30 | [成都燃气|公告解读]标题:成都燃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财务报告、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且在敏感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 2026-10-30 | [西部黄金|公告解读]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需符合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履职保障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范围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统计数据等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信息。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信息。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并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签署《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审核流程、职责分工、保密措施等内容,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信息披露质量承担责任。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公司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披露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高管变动、重大资产抵押或担保、债务违约等,须在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办法 解读:为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及管理,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明确金融资产、存货、非流动资产的减值确认与分类,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减值测试方法计提减值准备。规定计提与核销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单项计提超子公司上年度归母净资产或净利润10%的需上报集团审批。核销金额5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合规性,对虚假行为追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在特定情况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费用保障。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人员。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会计差错导致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变动超10%,遗漏信息达披露标准,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超50%未及时修正等情形。对责任人将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并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
| 2026-10-30 | [苏豪汇鸿|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解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涵盖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合规监督等方面。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保障及责任追究机制,并要求其持续学习、勤勉履职,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工作流程。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情况,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就续聘或改聘审计机构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须对前后任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沟通记录和评估意见需签字保存十年。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 2026-10-30 | [京仪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规则涵盖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形成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明确了董事回避表决、提案暂缓表决、决议公告及档案保存等要求。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件、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保障股东权利行使。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形、诉求处理责任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沟通合法合规。 |
| 2026-10-30 | [金龙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金龙汽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情形,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当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选举董事应实施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需分别选举,投票时仅设置‘投票权数’项,不设反对或弃权票。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当选,且得票数须不低于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选举结果未达董事会成员半数时,需在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