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20 | [帝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首华燃气拟以现金收购山西汇景持有的中海沃邦8.2946%股权和山西瑞隆持有的中海沃邦3.0000%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314,464,348.73元和113,736,002.18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海沃邦股权比例由67.5000%增至78.7946%,合并报表范围不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展、项思英、葛艾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其中,向北京中海沃邦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年利率按LPR或可转债实际利率孰高执行,借款期限延至2027年10月31日。部分股权转让款已收回。本期资金往来均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经董事会批准。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北京中海沃邦、西藏沃晋能源、永和县伟润燃气等子公司,资金往来科目包括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公司管理层编制了资金往来汇总表,该表与审计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一致。本报告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202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审计质量等进行审查,认为其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
| 2026-03-20 | [帝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解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108,715,681.7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89,912,763.71元,存货跌价准备11,039,870.02元,商誉减值准备8,748,641.59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8,715,681.7元,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202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审计过程中,立信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沟通,执行质量复核程序,未出现意见分歧,信息安全管理和资源配备到位,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永和伟润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资产组账面金额为660,828,919.73元,分摊商誉原值为463,225,139.37元。可收回金额基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确定,评估值为946,000,000元,未发生减值。评估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采用收益法进行测算。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沟通。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勤勉尽责,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内部审计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未发现重大错报或舞弊行为。委员会还审议了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相关财务与内审报告,持续监督公司财务及内控工作。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公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按规定执行,执行情况良好,无变更。同时披露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发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差旅费凭票报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构成,与经营业绩挂钩。基本工资和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解读:2025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产量9.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98%;销售量13.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85%。营业收入281,453.73万元,同比增长约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实现大幅扭亏。公司持续推进石楼西区块深层煤层气开发,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产建工作高效推进。董事会全年召开10次会议,审议股权激励、债务优化、开发方案评审等多项议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亿元,有息负债由26亿元降至17亿元。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解读:2025年度,公司天然气产量9.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98%;销售量13.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85%。营业收入281,453.73万元,同比增长约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实现大幅扭亏。石楼西区块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永西连接线输气量突破10亿立方米。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亿元,同比提升254%,有息负债由年初26亿元降至17亿元。2025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进股权激励落地。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营业收入28.15亿元,同比增长8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扭亏为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7.69亿元,同比增长253.95%。公司天然气产量9.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98%;销售量13.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85%。资产总额85.96亿元,较年初增长2.77%;净资产24.56亿元,增长23.56%。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357,031,302.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0,380,448.44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53,402.03万元,主要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该项目已结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资金为待支付应付款项。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三方监管,不存在违规情形。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重点覆盖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领域。公司已建立治理结构、内部审计体系、人力资源、会计系统等控制机制,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
| 2026-03-20 | [首华燃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存在部分执业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6-03-20 | [新天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王京宝先生、可钰女士、贾发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
| 2026-03-20 | [帝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兴华具备证券业务资格,注册会计师团队规模稳定,公司履行了聘任审议程序。审计过程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
| 2026-03-20 | [帝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李建辉、秦舒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二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