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解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3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解读:光迅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比例不低于发行总量的10%且不超过3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投向合理,发展前景良好,同意推荐发行。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出具上市保荐书,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信科集团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业务独立,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审批。 |
| 2025-11-25 | [德祥地产|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一般授权向认购方发行新股份及恢复买卖 解读:德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与认购方The Reynold Lemkins Group(Asia) Limited订立认购协议,拟根据一般授权发行100,800,000股新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约11.11%,发行后扩大股本约10.00%。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7元,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0.84元折让约16.67%,较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0.848元折让约17.45%。总认购款项约为7056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6876万港元将用于:约30%投入Web3.0生态融合及地产业务转型;约25%投资战略性项目;约25%扩展合作伙伴及海外市场;约20%作为一般营运资金。认购事项须待上市批准等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公司已申请股份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九时起恢复买卖。董事会同时宣布拟在完成后委任认购方最终实益拥有人刘浩然先生为执行董事。 |
| 2025-11-25 | [铁货|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股东函件 – 通知信函 解读:铁江现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29)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通知,有关以下事项的中英文通函已在公司网站www.ircgroup.com.hk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载:(1) 建议进行非全数包销的供股,基准为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2) 就供股签署的包销协议构成关连交易;(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大会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举行。非登记股东如需纸质版文件,可联系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申请。若通过中介持有股份,须向中介提供电邮地址方可接收电子通讯。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52) 2849 3399。 |
| 2025-11-25 | [铁货|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函件 – 通知信函及回条 解读:铁江现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29)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通函,内容包括:(1)建议进行供股,基准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该供股以非全数包销方式进行;(2)就供股涉及的包销协议构成关连交易;(3)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举行,以审议并批准上述事项。相关文件中英文版已刊登于公司网站www.ircgroup.com.hk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股东可申请收取电子或印刷版公司通訊。如需索取印刷本,公司将在收到请求后免费寄送。 |
| 2025-11-25 | [铁货|公告解读]标题: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解读:本文件为铁江现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29)就将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5楼康泰会展商务中心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而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用于授权代表代为出席大会并投票表决一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为批准、确认及追认供股、配售协议、包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股东须于适当栏位填写“√”以表明对决议案的赞成或反对意向。若无具体指示,受委任代表有权酌情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并须不迟于2025年12月14日(星期日)下午2时30分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
| 2025-11-25 | [郑州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8,515,000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6455%,占总股份的3.6132%。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股东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解除限售207,515,000股和121,000,000股。其中,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上述股份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所得,经2021年及2023年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形成。股东已履行非公开发行股票60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370,851,469股减少至42,336,46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总股本不变。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解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已获受理。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11-25 | [铁货|公告解读]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铁江现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29)宣布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5楼康泰会展商务中心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将考虑并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主要内容包括: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与Axioma Capital FZE LLC于2025年10月24日签订的包销协议;批准按每持有2股现有普通股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向截至记录日期2025年12月30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股东名册的合资格股东,以每股0.51港元的认购价发行不超过638,974,294股供股股份;批准并确认公司与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配售协议,用于尽力配售未获认购或不合资格股东的供股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通函条款进行供股股份的配发与发行,并就海外监管限制作出必要安排;授权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施供股及相关协议。
为确定出席大会及投票资格,公司将自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暂停股份过户登记,记录日为2025年12月16日。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举行前48小时送达股份过户登记处。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解读:光迅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42亿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产品产能和技术研发实力。 |
| 2025-11-25 | [太兴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自2025年11月25日起,太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11)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家強先生(主席)、陳淑芳女士(副主席)及袁志明先生;非執行董事何炳基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麥炳良先生(又名麥華章)、黃紹開先生及薩翠雲博士。董事會下設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陳家強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席,並為薪酬委員會成員;陳淑芳女士為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麥炳良先生為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並擔任薪酬委員會主席;黃紹開先生為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薩翠雲博士為審核委員會主席,並為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
| 2025-11-25 | [铁货|公告解读]标题:(1) 建议按非全数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供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2) 有关包销协议的关连交易;及(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铁江现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29)建议按非全数包销基准,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供一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51港元,发行最多638,974,294股供股股份,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3.236亿港元。供股须经独立股东于2025年12月16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控股股东Axioma Capital将放弃表决。包销商为Axioma Capital,属关连交易,其已作出不可撤销承诺认购最多415,050,642股。未获认购股份将由配售代理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尽力配售予独立承配人,以补偿未行动股东及不合格股东。供股完成后,假设全数认购,公司已发行股份将增至约19.17亿股。独立财务顾问宝积资本及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供股条款公平合理,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发行保荐书,推荐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发展前景良好,同意推荐。 |
| 2025-11-25 | [太兴集团|公告解读]标题:(1)委任董事会主席及董事委员会成员(2)委任董事会副主席 解读:太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執行董事陳家強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執行董事陳淑芳女士獲委任為董事會副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陳家強先生現有服務協議及薪酬維持不變,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7,631,000股權益。陳淑芳女士現有服務協議維持不變,薪酬已於中期報告中披露,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12,769,000股權益。陳家強先生為陳淑芳女士的堂侄子,亦為公司主要股東俊發有限公司董事;陳淑芳女士為陳家強先生的堂姑姐,並擔任多家附屬公司董事。除上述披露外,二人與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主要股東無其他關係,亦無需根據上市規則進一步披露的事項。董事會歡迎二人履新,並相信在新領導架構下集團業務將持續穩健發展。當前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家強先生(主席)、陳淑芳女士(副主席)及袁志明先生,非執行董事何炳基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麥炳良先生、黃紹開先生及薩翠雲博士。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
| 2025-11-25 | [龙光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80)发布公告,提议对其于2017年5月31日发行的本金总额3.5亿美元的永久性次级资本证券(“证券”)的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已向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寻求其通过书面决议批准相关修订。若获得持有不少于90%未偿还本金总额的证券持有人的有效同意,将授权公司与受托人签订补充信托契据,实施以下修订:(一)在离岸债务重组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公司有权以发行人普通股全额赎回证券,每股价格不超过7.00港元,换股价按指定公式计算;若该生效日在截止日期前未发生,则该修订无效;(二)自上述生效日起,停止支付所有未付股息,且证券不再享有分红权利;(三)若公司在生效日后六个月内未行使换股赎回权,证券将恢复分红权利;(四)若截止日期前未达成生效条件,前述修订均无效;(五)自书面决议通过至选举期结束期间,持有人暂停行使对公司的追索权。此外,书面决议还将批准委任Madison Pacific Trust Limited或Glas Agency(Hong Kong)Limited为继任受托人,取代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证券持有人须于2025年12月8日欧洲中部时间17:00前通过Euroclear或Clearstream提交同意并锁定持仓。 |
| 2025-11-25 | [光迅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信科集团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业务独立,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