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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4-11-05

[豪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5,038.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39,000.0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16,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5,239.47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 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 公司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凭证,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公司按月度汇总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并经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方式操作置换: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无异议。

2024-11-05

[圣湘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6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 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 1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由 583,388,006股减少为 582,388,006股,注册资本由 583,388,006元减少为 582,388,006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3,388,006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388,006元 | | 2 |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83,388,00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82,388,00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或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2024-11-05

[圣湘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8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3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388,006股变更为579,388,006股。注册资本将由582,388,006元减少为579,388,006元。 本事项已于2024年1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回购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91,299股,使用资金总额260,109,720.30元。 (二)第二次回购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年7月12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42,81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71,289.80元。 (三)第三次回购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0月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865,79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6,297.92元。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3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通过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本次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388,006股变更为579,388,006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情况 本次拟注销 注销后情况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2,388,006 100.00 3,000,000 579,388,006 100.00 总股本 582,388,006 100.00 3,000,000 579,388,006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程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六、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3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通过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388,006股变更为579,388,006股。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2024-11-05

[亚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 43层 电话:025-85803866 传真:025-85803680 邮编:2100031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H0005号致: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冷志斌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110人,代表股份21,064,91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3.875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18,777,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1428%;反对1,936,8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947%;弃权35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625%。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2024-11-05

[亚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1,110名,代表股份21,064,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的3.8754%。其中中小股东1,107名,代表股份20,751,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14,40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6%。其中中小股东12名,代表股份14,094,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5人,代表股份6,657,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7%。其中中小股东1,095人,代表股份6,657,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77,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89.1428%;反对1,936,8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1947%;弃权 35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66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64,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8.9790%;反对 1,936,8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3335%;弃权 350,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687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王骏、尹涵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2024-11-05

[永和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4年 10月 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2024-11-05

[金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杨如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胡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仰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杨晓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詹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钱晓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袁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叶慧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卞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杜剑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18日8:30-17:00。 (二)登记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邮编:239000 联系人:单璐 电话:0550-2201971 邮箱:shanlu@ahjinchun.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2024-11-05

[西部牧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1日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28号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崔登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崔登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0:00-14:00,15:30-19:30。登记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会务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梁雷、张泽博、周臻杰。联系电话:0993-2516883。传真:0993-2701819。 其他事项: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024-11-05

[安琪酵母|公告解读]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2024年 11月 15日的 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致欢迎词,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选举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发言; 五、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表决,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六、计票员计票,监票人、律师共同参与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八、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股东大会律师见证; 九、致闭幕词,宣布会议结束。 关于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全球酵母生产布局,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拟与印度尼西亚 PT.Tunas Baru Lampung Tbk 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楠榜省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 8,000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 3.81亿元),公司持股 80%,印尼三安公司持股 20%。预计 2025年 2月前完成注册。设立印尼公司有助于优化公司海外酵母生产布局,推进“十四五”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印尼酵母市场开发,快速响应亚太酵母市场增长需求,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8股股份变更用途并予以注销。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 11,476,0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868,669,779股的比例为 1.32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6.54元/股,最低价为 30.01元/股,回购均价为 34.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074,097.76元。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已使用 11,476,000股,用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 8股未使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68,644,679股变更为 868,644,671股。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11-05

[中安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9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1日10点00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21日,交易时间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15:00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选举周文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股东) - 2. 关于选举江玲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A股股东)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风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风证券天泽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A股 - 股票代码:600654 - 股票简称:中安科 - 股权登记日:2024/11/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20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 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邮箱:zqtzb@600654.com 联系电话:027-87827922 六、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203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 邮编:430000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7-87827922 - 邮箱:zqtzb@600654.com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1 | 关于选举周文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 | 关于选举江玲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1-05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6日 14点 30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城奥大厦 6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3.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4.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5.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6.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7.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9.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10. 宣读股东会决议。 11.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12.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调整“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用途及规模,将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399,173.60万元减少至 357,018.5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332,402.35万元减少至 282,413.75万元。 - 使用募集资金 70,644.12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使用 20,216.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二: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三: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3,125,794.30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25,794.30元。

2024-11-05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4-10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议案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参会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六、其他事项 -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 联系电话:010-82881768 - 邮箱:investor@gigadevice.com - 联系人:王中华 -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1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 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3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1-05

[海天瑞声|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14点0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召开,董事长贺琳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5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145,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26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贺琳女士、李科先生、吕思遥女士、黄宇凯先生、贾琦先生、曹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秦勇先生、杨柳女士、任凌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小龙先生、沈月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4-11-05

[海天瑞声|公告解读]标题:海天瑞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8号院 1号楼 4层 4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1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4,145,9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906,01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琳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吕思遥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1.01 选举贺琳女士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4,126,227 99.9181 是 1.02 选举李科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3,956,113 99.2136 是 1.03 选举吕思遥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4,008,969 99.4325 是 1.04 选举黄宇凯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3,956,097 99.2136 是 1.05 选举贾琦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3,956,096 99.2136 是 1.06 选举曹文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3,977,097 99.3005 是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2.01 选举秦勇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3,982,028 99.3210 是 2.02 选举杨柳女士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4,040,591 99.5635 是 2.03 选举任凌玉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3,966,076 99.2549 是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3.01 选举张小龙先生 为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23,955,573 99.2114 是 3.02 选举沈月波女士 为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24,036,432 99.5463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选举贺琳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254,951 92.8096 1.02 选举李科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84,837 30.8831 1.03 选举吕思遥女 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 137,693 50.1243 1.04 选举黄宇凯先 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 84,821 30.8773 1.05 选举贾琦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84,820 30.8769 1.06 选举曹文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5,821 38.5219 2.01 选举秦勇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10,752 40.3169 2.02 选举杨柳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69,315 61.6356 2.03 选举任凌玉女 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94,800 34.5099 3.01 选举张小龙先 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84,297 30.6865 3.02 选举沈月波女 士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165,156 60.121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韶华、顾鼎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2024-11-05

[恒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14点 30分 会议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号楼)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7.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 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1.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1,345,172,600.00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09,640,400.00元 - 超募资金总额:455,760,400.00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NOR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318.00万元 2. 通用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731.00万元 3. CiNOR存算一体AI推理芯片研发项目:12,339.00万元 4.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25,000.00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 计划使用136,7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 - 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相关承诺: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 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审议程序: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11-05

[力芯微|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 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 -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 -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议案: -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二:《关于修订的议案》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会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修改本章程。 -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 2/3时。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时。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案与通知: -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 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 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2024-11-05

[兴源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8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提案编码:1.00 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 电话:0571-88771111 - 联系人:金昊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2024-11-05

[金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卞勇、杜剑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和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11-05

[中安科|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92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11-05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4-10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收购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关联监事胡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向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关联监事胡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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