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5 | [德赛西威|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27,618,063,792.47元,同比增长24.1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6,350,425,863.90元。营业成本为22,128,489,975.49元,同比增长20.5%。公司净利润为2,018,071,593.25元,同比增长3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3,510,667.9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2,071,001.6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266,888.7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83,325,692.05元,同比增长19.2%;总负债为11,717,785,116.37元,同比增长17.8%;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765,540,575.68元,同比增长21.2%。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326,926,066.64元,坏账准备金额为723,209,226.59元。存货账面余额为4,102,232,552.28元,存货跌价准备为405,766,524.25元。
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2,255,846,718.97元,同比增长13.8%。销售费用为237,631,441.81元,同比增长22.2%。管理费用为533,854,739.22元,同比增长6.8%。财务费用为157,483,662.67元,同比增长224.4%。
公司2024年度政府补助为294,123,758.47元,其他收益为432,516,017.2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21,166,007.29元,同比下降36.4%。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6,064,201,239.93元,同比增长33.5%。 |
| 2025-03-15 |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受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对中金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进行了审查。
2016年4月,公司获证监会核准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7月18日,中登公司完成证券变更登记,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75,709,779股。2024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郭东圣所持10,000,000股公司股票司法划转至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024年12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
安通控股本次限售股份拟申请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海通证券因持续督导期已过,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可不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中金公司具备对安通控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资格。 |
| 2025-03-15 |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通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安通控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2016年4月22日,安通控股收到证监会批复,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向郭东圣发行197,158,965股,限售期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2024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郭东圣所持1,000万股股份作价19,620,000.00元交付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并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过户。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股东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减少1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增加10,000,000股,总股本不变。郭东圣承诺其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对该部分股份出具任何相关承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2025-03-15 | [韦尔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韦尔股份为依法设立存续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501,注册资本121,442.6982万元。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29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公司已履行拟定、审议等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审核等后续程序。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滨海芯兴等1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72.33%股权,交易价格为589,661.33万元。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芯联越州100%股权评估值为815,200.00万元。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按交割日后所持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芯联越州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合法所有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作出相应承诺,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此外,本次交易已履行多项决策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专项核查。标的公司采用上市公司集中采购与直接采购并行模式,由上市公司统一负责市场营销和客户开发,标的公司接到分配的代工订单后安排生产。2023年起,上市公司将总部职能部门发生的共同费用在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摊并结算,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材料的价格直接按成本价确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领域的晶圆代工业务,拥有8英寸硅基功率器件及SiC MOSFET产能,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涉及采购材料、加工服务、能源及气体采购、测试/检测服务等。上市公司承担总部职能,提供运营管理、生产及研发辅助等支持服务。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建立了系统性的财务核算制度。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包括8英寸硅基晶圆产线和6英寸SiC晶圆产线,已实现规模量产,正在试验产线改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产能爬坡期,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单位生产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标的公司研发活动涵盖SiC MOSFET、MOSFET、IGBT等技术,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57,478.13万元、37,343.79万元和29,253.15万元。标的公司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是前期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高。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14.93%,报告期内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涵盖了交易目的与协同效应、收购未盈利资产、市场法评估、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经营模式、核心技术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收入、经营业绩及其他财务问题等多个方面。
交易目的在于提高决策效率,实现硅基产能合并一体化管理,并集中资源投入新兴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器件领域晶圆代工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功率器件领域晶圆代工的重要实施主体。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67%的股东表决权,拥有控制权。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产业链和技术布局上有明确分工,标的公司专注于8英寸硅基产品及SiC MOSFET等更高技术平台的研发和生产。
此外,回复还详细说明了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采购、销售、产线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及整合管控措施,以及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未来融资需求的解决方案。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剩余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器件领域晶圆代工业务。本次交易旨在提高决策效率,实现硅基产能合并一体化管理,集中资源投入新兴业务。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产业链和技术布局上有明确分工,标的公司专注于车载电子及工业控制领域,提供车规级芯片代工服务,并已前瞻性布局SiC MOSFET等更高技术平台产能。标的公司拥有8英寸硅基晶圆7万片/月产能及6英寸SiC MOSFET产能8千片/月,2024年上半年应用于车载主驱的6英寸SiC MOSFET出货量居国内首位。标的公司8英寸碳化硅产线于2024年4月完成工程批下线,预计2025年上半年实现风险量产,2025年三季度实现规模量产。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核心环节保持独立运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采购、产线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实现更深层次整合,进一步提升协同效应。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芯联越州设立于2021年12月,旨在实施“二期晶圆制造项目”,扩充8英寸硅基晶圆产能并布局SiC MOSFET等新兴业务。上市公司持有芯联越州51.67%股权,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控制。标的公司已实现8英寸硅基晶圆7万片/月、6英寸SiC MOSFET 8千片/月的产能,8英寸SiC MOSFET产线预计2025年三季度规模量产。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产业链和技术布局上各有侧重,前者专注于更高端、高附加值产品。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1-10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79亿元、5.20亿元,预计2026年实现盈亏平衡。本次交易旨在提升决策效率、实现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在车规级芯片代工领域的领先地位。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包括SiC MOSFET、IGBT和硅基MOSFET,部分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交易对方已承诺延长锁定期,确保覆盖股份锁定期。标的公司固定资产657,608.91万元,在建工程48,287.34万元,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待交易完成后办理过户。 |
| 2025-03-15 | [芯联集成|公告解读]标题: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解读: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核查并回复。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芯联越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评估值为815,200.00万元,增值率132.77%。市场法下,选取华润微、士兰微、扬杰科技和捷捷微电作为可比对象,采用EV/总投资作为价值比率,并考虑流动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影响。可比公司经调整的EV/总投资计算结果在0.9-1.92之间,差异较大。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资产和收入规模、盈利状况、固定资产占比、资产负债率、企业成立时间和所处发展阶段、成长性、经营模式、产品应用领域、业务结构、产品种类等方面存在差异,但通过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修正,确保了评估的合理性。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相比经审计的2024年10月31日净资产增值506,330.79万元,增值率163.93%。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领域的晶圆代工业务,具有高资本投入、高研发投入及研发周期长等特点,目前处于产能利用率爬坡和产品结构调整阶段。评估师核查认为,本次评估值合理、谨慎。 |
| 2025-03-15 | [平安银行|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6697_H02号)显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平安银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平安银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认为,平安银行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昌华和王阳燕,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
| 2025-03-15 | [平安银行|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本集团及本行的审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认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和信贷承诺的预期信用损失,以及结构化主体合并评估。本集团的贷款和垫款总额为3,374,103百万元,减值准备为88,643百万元。债权投资总额为800,034百万元,减值准备为14,959百万元。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为13.1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2%。2024年度净利润为44,508百万元,同比下降4.2%。每股收益为2.15元。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总规模为1,214,152百万元。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敞口按信用等级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和违约。流动性风险方面,本集团及本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裕,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要求。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通过敏感性分析进行衡量。本集团与母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2025年3月4日发行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2025年3月7日发放优先股息874百万元。 |
| 2025-03-15 | [平安银行|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报告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涵盖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697_H01号,意见为无保留。
此外,针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安永华明进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此汇总表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2024年修订)》规定编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永华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鉴证工作,通过了解、抽查、核对等程序,未发现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财务报表时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报告仅供平安银行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使用,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另作他用。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
| 2025-03-15 | [南京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南京医药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健信息”)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新工投资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山科技拟以4.489053元/股的价格,共同对中健信息增资6,469.518万元,其中新工投资集团增资3,300.7745万元,紫金山科技增资3,168.7435万元。增资后,中健信息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至2,941.1765万元,公司持股51%,新工投资集团持股25%,紫金山科技持股24%。中健信息将更名为“南京新工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增资旨在满足公司数字化转型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增资价格及资本公积最终金额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中健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331.3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6,733.58万元,增值率188.8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5-03-15 | [南京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骨干团队,总计不超过178人,首次授予不超过1630.00万股,预留170.00万股,总计不超过18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46元,授予价格基于草案公告前若干交易日均价的50%确定。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72个月,限售期24至48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涵盖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新兴业务营业收入增长。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计划需经南京市国资委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03-15 | [南京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南京医药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简称“南药湖北”)向其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中山医疗”)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2025年3月14日,南京医药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申请不超过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与南药湖北向公司借款利率一致,无担保或抵押。
湖北中山医疗直接持有南药湖北49%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湖北中山医疗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4月2日,南药湖北曾向湖北中山医疗申请不超过2亿元借款,截至2024年底,借款余额为4,977万元。
湖北中山医疗注册资本11,630万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632.05万元,负债总额11,477.97万元,所有者权益18,154.0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78.81万元,净利润7,888.31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降低其综合融资成本。该关联交易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5-03-15 | [韦尔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解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贾渊,董事吴晓东、仇欢萍,总经理王崧,董事会秘书任冰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大量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核心人员。具体名单涵盖了从公司内部选拔出的众多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艾国栋、艾群咏、艾云峰、安俭、安杰、安伟、安志鹏、敖思远、白曾洋、白可萌、白倩、白晓东、白晓鹏、白又圣、柏涛、包昊民、包阔、包巧霞、包武、鲍旭峰、鲍子威、毕坤、毕凌志、毕胜兰、边京京、卞海晨、蔡承桦、蔡承兴、蔡承忠、蔡翠芸、蔡居能、蔡娟娟、蔡君弘、蔡龙寿、蔡淼、蔡明伦、蔡佩芳、蔡彭昕、蔡謦鸿、蔡少鸿、蔡爽巍、蔡伟立、蔡文龙、蔡雅飞、蔡燕楠、蔡祎、蔡瑛、蔡宇诚、蔡岳颖、蔡肇芳、蔡哲航、曹超、曹峰、曹钢、曹华雨、曹俊华、曹开霞、曹康妮、曹蕾、曹陆飞、曹培明、曹士英、曹淑新、曹婷婷、曹肖勇、曹燕、曹英帅、曹悦、曾红艳、曾菁、曾立鑫、曾丽蓉、曾培修、曾佩瑜、曾其国、曾伟龙、曾效军、曾协泰、曾珍、曾振韦、曾智添等共计三千四百多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025-03-15 | [佳禾食品|公告解读]标题: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邮件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柳新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2025-03-15 |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437万份股票期权。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
会议还听取了多项专项意见和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5-03-15 |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姜波主持,监事、高管及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
《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计划》。
上述第三、五、六、七、八、十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