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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3-15

[湖南裕能|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并有效执行。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谢军恒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定价公允。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3名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违规情形。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预案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执行。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协议内容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以上议案均获全票通过,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容诚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改聘容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容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评估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容诚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治理层就审计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容诚还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认为容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均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公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均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均全票通过,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各项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显示,公司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驱动,落实国家战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矿山及重型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领域,提供大型化、重型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公司荣获多项荣誉,如“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等,拥有有效专利1176件,主持和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17项。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推行绿色制造,减少环境污染。全年开展重大质量攻关课题4项,实施各类产品检验43万余次,获评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口帮扶汝阳县王坪乡柳树村,实现脱贫户人均收入1.32万元,完成村容村貌提升和产业赋能。 中信重工还重视股东权益,全年召开多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优化市值管理机制,实施稳健现金分红,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员工权益,全年累计培训16148人次,提供多种福利保障。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中信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涵盖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有效期三年。 根据协议,中信财务将为中信重工及子公司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类服务费标准。其他金融服务费用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辉胜先生、杨文欣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03-15

[湖南裕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云峰)

解读: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云峰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夏云峰出席了8次董事会(2次现场,6次通讯),3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核查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工作。积极参与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超15日,赴贵州、湘乡生产基地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夏云峰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股东权益。

2025-03-15

[湖南裕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超凡)

解读: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钟超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钟超凡参加了8次董事会(2次现场、6次通讯),3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3次会议,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参加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关联交易、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展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赴贵州、湘乡生产基地考察,全年累计现场工作15日。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保障其知情权。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确保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履行职责。

2025-03-15

[湖南裕能|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或不实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前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后者为其他舆情。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影响并决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董事会工作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通报舆情情况。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和科学应对。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决策。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旨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信财务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此,公司成立了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风险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具体执行风险防范和处置任务,定期测试中信财务的资金流动性并监控其经营情况。 预案规定了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获取并审阅中信财务的财务报告,起草风险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若中信财务出现财务指标异常、挤提存款、支付危机等重大事项,将立即启动预防处置机制,领导小组需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采取措施如暂缓或停止发放新贷款、卖出有价证券等,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公司将重新评估中信财务的金融业务风险,减少相关业务占比,并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好地防范风险。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韩清凯)

解读: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并发表意见。本人自2023年7月起担任独立董事,现任东北大学教授等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提出专业建议,并多次赴公司实地调研。 本人参与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5元。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未出现重大差错或遗漏。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贻斌)

解读: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关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发表意见。本人自2020年11月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多个学术及企业职务,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符合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日常履职中,通过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联络,动态跟踪经营动态,提供专业建议,深度参与特种机器人项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本人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独立性。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金分红等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出现重大差错。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钢)

解读: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关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发表意见。 本人自2020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丰富财务及管理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日常履职中,通过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联络,动态跟踪经营动态,提出专业建议。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各季度财务审核,听取年报审计沟通报告并提出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价格公允;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2023年度业绩预增;现金分红预案符合规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公司严格履行承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2025年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连超)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连超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彭连超出席了全部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投赞成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他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多项重大事项。此外,他还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 彭连超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他定期考察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获取独立判断所需资料。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彭连超审核了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等情况,未更换财务负责人,未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彭连超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精神,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剑已离任)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王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王剑均按时出席并积极参与审议,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王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保决策科学性。王剑还通过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听取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王剑对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无重大缺陷。此外,王剑对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王剑于2024年6月27日期满离任。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文杰)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万文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万文杰出席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均投赞成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万文杰参加了相关会议,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万文杰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解答问题,听取意见。定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获取独立判断所需资料。公司披露的4次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任期三年。万文杰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精神,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彩英已离任)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徐彩英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徐彩英均按时出席并投赞成票。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此外,她还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徐彩英积极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财务报告规范,并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解答问题,听取意见。她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考察,获取独立判断所需资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会议材料,确保其顺利履职。 年度内,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生侵占股东利益情况;公司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情况;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无更换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无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5-03-15

[伟时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大鹏)

解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曾大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曾大鹏出席了全部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未缺席或委托出席。他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6次审计委员会和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多项重要议题,确保决策科学有效。 曾大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他还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解答疑问,听取意见,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此外,曾大鹏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曾大鹏确认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未发生重大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也未涉及被收购或收购其他上市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任期三年。曾大鹏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重工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中信重工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中信重工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汇总表显示,2024年度中信重工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涉及中信银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中信信托等多家公司。具体往来金额如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34,155.76万元,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14,813.73万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1,874.23万元等。此外,还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如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2,523.42万元,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款项8,608.66万元等。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方面,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重工洛阳重铸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总计216,053.25万元。 联营企业方面,洛阳国宏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存在一定的资金往来,总计7,239.85万元。 以上数据均来自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

2025-03-15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解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林钢先生、陈辉胜先生、李贻斌先生组成,林钢先生任召集人。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聘任财务总监、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季度会计报表等。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工作,认为其独立、严谨、公允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按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查关联交易,认为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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