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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20

[ST八菱|公告解读]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获得通过。董事刘汉桥先生和林永春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建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因交易财务数据加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更新了相关信息。该议案获7票同意,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表决。 第二项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报告,同样获7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第三项议案是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同意修改相关申报文件。宁波建工拟发行股份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议案获7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第四项议案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议案获7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5-20

[华利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公司总股本1,1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84,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26.42元。咨询方式包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方玲玲、宋秋谚,电话:0760-28168889-3009,邮箱:lingling.fang@huali-group.com、qiuyan.song@huali-group.com,传真:0760-86992633。备查文件包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025-05-20

[富乐德|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解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核查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告详细列出了多项问题的回复,包括交易对方穿透披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数据、股份支付、收益法评估、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整合管控、资产权属瑕疵、业绩承诺及业绩奖励、同业竞争等。此外,还特别说明了5家合伙企业存续期预计无法覆盖锁定期的情况,并出具了续期承诺。 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告明确了锁定期安排、债券存续期限、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告还披露了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情况、毛利率变化、销售策略及其对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未来毛利率逐渐稳定的原因和具体措施。

2025-05-20

[富乐德|公告解读]标题: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与核查,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对方穿透披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股份支付、收益法评估、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整合管控、资产权属瑕疵、业绩承诺及业绩奖励、同业竞争等问题。此外,详细披露了53家合伙企业交易对方的存续期情况,确保存续期覆盖锁定期安排。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确了锁定期安排、债券存续期限、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并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特别是DCB产品市场空间、市场供需、行业竞争情况、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市场份额变化、产品售价波动及成本变化等内容。

2025-05-20

[华阳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售期间“华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华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8125;债券简称:华阳转债;转股起止期间: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9日;暂停转股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华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5”。目前“华阳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华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华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阳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5月26日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6月3日)起“华阳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特此公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025-05-20

[科博达|公告解读]标题: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公告的更正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5-02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公告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现公司拟对前述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中有关时间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本次调整原因: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共计3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更正后:本次调整原因: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5月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共计3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特此公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恒基达鑫|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556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405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0344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为每股现金红利0.0199231元。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机构为公司董秘办,咨询地址为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迳湾,咨询联系人为赵怡,咨询电话为0756-3359588。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5-05-20

[海泰新光|公告解读]标题:海泰新光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3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71,422,200.00元(含税)调整为71,260,200元(含税)。调整原因:公司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119,037,000股减少至118,767,000股。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22,200.00元(含税)。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20,614,000股变更为119,877,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1,577,000股变为1,11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18,767,000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7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特此公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青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核查。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11,881,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61%;网络投票股东49名,代表股份91,593股,占0.1916%。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制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等议案。其中,议案9和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5-05-20

[微导纳米|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LI WEI MIN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4人,持有表决权数量96,331,36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1.2196%。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投保责任保险、延长可转债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具体事宜有效期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波、侯琦见证会议,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微导纳米|公告解读]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解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LI WEI MI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共有7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331,363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有效期等。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特别决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0

[兆威机电|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30,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会议室。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38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15%。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筹划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停牌前21个交易日(2025年4月1日)收盘价为24 86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4月30日)收盘价为29 00元/股,累计上涨16 65%。同期,创业板指数下跌7 32%,申万IT服务II指数下跌3 18%。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涨幅为23 9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幅为19 83%。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过程中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编制并签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上报深交所。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此进行了风险提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本次交易的保密性,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保密措施并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确认,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30日)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前10大股东中,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550万股,占比21.16%,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6000万股,占比14.85%,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依次递减。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中,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211.31万股,占比9.11%,济南智新数质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010万股,占比8.28%,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依次递减。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将于202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即2025年5月20日前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5-05-20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建工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解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于保障公司利益,修订稿主要更新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同意修改相关申报文件的议案。签署补充协议是对原先补偿方案的优化和补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根据减值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调整了本次交易的减值测试方式等内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上述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与会董事签署:蔡先凤、黄惠琴、谢伟民。

2025-05-20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充协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充协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宁波建工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并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相关文件。2025年1月10日,收到审核问询函。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减值补偿承诺,并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2025年5月16日,再次审议通过调整补偿方案,并于5月19日签署《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减值测试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报告。若测试资产发生减值,交投集团需按约定进行补偿,优先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股份数量和现金金额按具体公式计算。协议还规定了股份交割日至补偿义务履行期间的调整机制。 本次交易减值补偿承诺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变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方案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5-05-20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解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核查期间,交易方案增加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由交易对方对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减值承担补偿责任,并签署《减值补偿协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对外投资未发生变化,新增1项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质与许可。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35项专利,减少3项专利,新增2项软件著作权。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报告期内受到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计4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和税率、享受的税收优惠未发生重大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受到的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4项,均已整改完成。交投集团已就股权划转事项出具承诺,确保不会对标的公司造成损失。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受到的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4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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