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9 | [荣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解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根据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6人,这些人员将获授总计85.3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100%,占授予日股本总额比例为1.60%。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此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将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此公告由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8日发布。 |
| 2025-05-29 | [荣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8日,授予数量为85.30万股,授予价格为41.99元/股,激励对象共36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触发值分别为8.0%、8.0%、8.0%,目标值为10.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归属比例为100%、80%、60%、0%。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2025-05-29 | [石头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129969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3日。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批次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5人,其中管理骨干人员59人,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266人。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84723148股增加到184853117股,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归属进行了验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
| 2025-05-29 | [金鹰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金鹰重工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4,48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8413%。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内的多项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海峡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张婷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80人,代表股份1,679,821,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7项特别决议案,包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 2025-05-29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4人,参与投票的股份数为350,27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7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ST中润|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9层,由翁占斌主持。共有531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8,88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9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第八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华勤技术|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已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并完成回购5,556,054股。2025年2月11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予2,588,177股。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扣减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911,630,468.7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的2,967,87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本次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5-29 | [长源东谷|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源东谷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襄阳长源东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4月15日,监事会发布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5年4月22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并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5月28日。
调整内容包括:因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激励对象人数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50万股调整为52.40万股。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4元/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05-29 | [中微公司|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所有在职激励对象符合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3年和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3.40%,超过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21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均为MBO≧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归属数量为121.0379万股,授予价格为49.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121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
| 2025-05-29 | [中微公司|公告解读]标题:3-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暨部分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性情形,且在职激励对象符合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3年和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3.40%,超过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210名在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均为MBO≧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此外,8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1.8432万股。综上,公司本次归属和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
| 2025-05-29 | [久立特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根据此前审议通过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股票1680.0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锁定期为12个月,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7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54,139,060.87元,比2021年增长108.98%,达到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考核根据个人指标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比例,A级为100%,E级及以下为0%。
后续安排方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处置标的股票,并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避免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存续期届满前可延长或提前终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5-29 | [粤电力A|公告解读]标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粤电力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文) 解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陈凌律师和颜丽欣律师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云鹏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9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2024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度预算方案》《2025年度投资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1名,代表股份3,840,646,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5%。经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中邮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26日、27日、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证,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的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2025-05-29 | [中国国航|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解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设置,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监事会章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的主体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更改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此外,修订还包括对公司治理结构、会议召集程序、提案和表决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优化和完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修订议案,并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05-29 | [菱电电控|公告解读]标题:菱电电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解读: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规定,披露了审批事项及风险提示。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和合规性,评估定价公允。交易价格由评估报告确定并经各方协商,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
| 2025-05-29 | [菱电电控|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菱电电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本所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菱电电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参与筹划人员范围,告知相关人员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股票;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签署协议约定保密责任;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和交易进程备忘录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菱电电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本次交易中按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符合规定。 |
| 2025-05-29 | [菱电电控|公告解读]标题:菱电电控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解读: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聘请天源评估承担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天源评估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业务经验,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的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过程中实施相应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运用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
| 2025-05-29 | [天元宠物|公告解读]标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解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复星开心购、李涛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7145%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淘通科技主营电商销售服务及全域数字营销,合作品牌涵盖宠物、食品快消等行业。交易价格为68,756.67万元,其中现金对价43,852.61万元,股份对价24,904.06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22.37元/股,发行数量为1,113.2790万股。李涛、广州悠淘、舟山乐淘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淘通科技2025年至2027年实现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7,500万元和8,000万元。若未达标,将以股份或现金补偿。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4,904.06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交易完成后,淘通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宠物产品电商业务及盈利能力。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5-05-29 | [地素时尚|公告解读]标题:地素时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解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沈志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黎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沈志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张黎俐女士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21-31085111 021-31085300,传真:021-31085352,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邮箱:info@dazzle-fashion.com。特此公告。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