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29

[海尔智家|公告解读]标题: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独立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良好个人品德。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这些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可获得适当津贴,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5-29

[海尔智家|公告解读]标题: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制度涵盖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管理、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或接受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多种交易类型。公司需提前将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证券部,证券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反馈意见。关联交易需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分别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到特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独立董事需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需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特别是持续性或日常关联交易,需每年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确认。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5-29

[海尔智家|公告解读]标题: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解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募投项目变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每年度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自动失效。

2025-05-29

[迈普医学|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解读: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5-29

[*ST龙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收到独立董事敦促函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于桂红女士和段德远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立即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敦促函》。公司因连续两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触及终止上市条款,将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独立董事敦促控股股东立即制定还款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主动配合监督工作,启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方式推进清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如未能尽快制定并落实有效偿还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相关人员亦可能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敦促函》后高度重视,已于2025年5月28日向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正式发出律师函,要求及时清偿,并明确告知如未完成清偿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敦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29

[ST东时|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措施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为2.2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约为3.87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5年6月19日前)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6个月内清收3.87亿元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清偿占款,包括提起诉讼、与相关方沟通等。此外,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05-29

[迈普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解读: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33,证券简称:迈普医学)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自2025年5月22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交易方案的沟通协商等工作,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细化论证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万达电影|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登载了会议通知,2025年5月28日14:00,股东大会在通知地点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至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9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96%。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等13项议案。通商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05-29

[中电鑫龙|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主持,共599人出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644,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19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相应条款的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中电鑫龙|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64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0%。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相应条款的议案》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宋伟鹏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相关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5-05-29

[迈普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解读: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大厦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等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需逐项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登记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证券部办公室。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联系人:龙小燕,联系电话:020-32296113,联系邮箱:irm@medprin.com。

2025-05-29

[万林物流|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郝剑斌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42,67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40.5002%。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万林物流|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2期31楼。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8,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2,67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02%。会议由副董事长郝剑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杨颖、孙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江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公告编号:2025-027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27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5338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27%。会议由董事长甘书官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废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等议案。其中第11、1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第5、6、7、8、9、10、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兰田、孙维平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万达电影|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96人,代表股份663,724,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96%。中小股东894人,代表股份136,356,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9%。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程其旭律师和刘向科律师出席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2025-05-29

[江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8日发布,5月17日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现场会议于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198,706,927股,占53.23%;网络投票股东270名,代表股份265,338,326股,占71.0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废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议案5、6、7、8、9、10、13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05-29

[芭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深圳南山区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1,619,907股;网络投票股东2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222,862股。总计219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6,842,769股。会议表决方式包括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川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6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15:00在成都市武侯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万鹏先生主持。共有704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804,341,9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82%。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公司领导2024年薪酬兑现及相关事项以及选举张忠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的杨慧、廖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川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4,341,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3.5682%。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公司领导薪酬兑现及选举张忠武为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中国东航|公告解读]标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73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85110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38%。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清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所有议案。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25年度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