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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29

[青鸟消防|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减持期间为2025年2月1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青鸟环宇已完成此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情况如下:集中竞价交易减持700万股,减持均价11.23元/股,减持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大宗交易减持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减持1,146.8万股,均价12.13元/股;第二次为2025年5月28日,减持153.2万股,均价10.23元/股。总计减持2,000万股,占总股本2.72%。减持后,北大青鸟环宇持有股份由175,474,469股降至155,474,469股,占总股本比例由23.85%降至21.46%。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备查文件为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025-05-29

[苏 泊 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解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苏显泽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叶继德先生已完成减持股份计划。苏显泽减持5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4%,减持均价55.01元;叶继德减持1225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5%,减持均价55.08元。两人合计减持63527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9%。 减持前,苏显泽持有205088股,占0.0257%,减持后持有153816股,占0.0193%;叶继德减持前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5893股,占0.0045%,减持后持有23638股,占0.0030%,有限售流通股保持10500股不变,占0.0013%。合计减持前持有251481股,占0.0315%,减持后持有187954股,占0.0236%。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计划已按规定预披露,减持方式、数量与计划一致。苏显泽和叶继德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告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2025-05-29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ST新潮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伊泰B股发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伊泰B股向全体ST新潮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468,252,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0%,要约收购价格为3.4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0,168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3,407,350,14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0.10%。最终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少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伊泰B股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伊泰B股共计持有公司3,407,350,1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上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上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37 转债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上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可转债将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6月9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前转股价格:29.5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29.1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9日。 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本次权益分派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调整后转股价:P=29.56-0.45=29.11元/股。“上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9.5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9.11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大位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针对该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并于5月14日披露。 核查范围包括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核查对象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结果显示,13名核查对象(不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其中12名核查对象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另有1名核查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股票,但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详细方案,公司决定取消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 公司在披露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025-05-29

[青鸟消防|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0)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87名激励对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59,2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736,693,740股的1.66%。回购资金总额为91,094,060.98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24,434,540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包括: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10,000股;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100%,公司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200股;公司取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涉及83名激励对象的11,694,000股。 回购价格调整为7.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向87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和利息,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2025-05-29

[爱博医疗|公告解读]标题:688050爱博医疗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6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为71人;因部分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对应评级,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688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688股。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爱博医疗|公告解读]标题:688050爱博医疗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7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239,112股,涉及7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25,920股,涉及6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均为22.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2024年度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为395,018,394.94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87%,大于目标值35%,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对应100%、80%、60%、0%的归属比例。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2025-05-29

[世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北方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解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032,82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波黑科曼耶山125MWp光伏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均为北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波黑科曼耶山125MWp光伏项目,总投资75,453.9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2,435.78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3,564.22万元。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投资者应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025-05-29

[北方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解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960,264股(含本数),且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032,822股(含本数),同样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发行尚需经过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05-29

[北方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简称:北方国际,股票代码:000065,公告编号:2025-05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2025-05-29

[北方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解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发行背景包括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及实施投资驱动发展战略。发行目的涵盖深化国际工程业务模式转型、发展新能源产业布局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波黑科曼耶山125MWp光伏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经过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及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即期回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制定具体措施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

2025-05-29

[中远海发|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中远海发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议案,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相关议案,因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激励对象未行权失效,决定注销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2025-05-29

[春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春光科技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6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2,0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根据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派送红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704,840.88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2.87%。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国浩律师认为,春光科技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5-29

[立达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立达信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11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348,300股,其中886股已注销,剩余347,41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502,012,876股总股本扣除347,414股回购股份后的501,665,4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210,699,494.04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4.15029元/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5-29

[世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解读: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根据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39号《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查验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次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该项目是公司“高性能光学胶膜材项目”的一部分。发行人需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本次募投是否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等内容。此外,还需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公司是否具备同时协调实施多个项目的能力、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等。 关于环评和能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4月2日出具环评批复。能评方面,江苏省发改委正在审查节能报告,预计2025年6月下旬出具能评批复文件。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预计取得能评批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出具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世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版)(豁免版)

解读: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2020年和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96.96%和82.50%,其中“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延期原因在于项目复杂性和市场变化,不存在延迟转固情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创新中心项目”。公司前次首发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6.08%,2022年定增用于非资本性支出比例为23.74%。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总投资7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资本性支出。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139,200万元,内部收益率15.13%,投资回收期8.79年。公司资金缺口为134,546.26万元,本次融资规模合理。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但选择股权融资以避免增加财务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高性能光学材料业务增长迅速,2024年销售收入达21,793.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27.48%。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合作稳定,不存在关联关系。杉杉集团重整不影响杉金光电与公司合作。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大量积压或滞销情况。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公司未实施财务性投资。

2025-05-29

[君实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君实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君实生物募集资金总额为3776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744802794.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671200000元,已投入731131800元;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拟投入297800000元,已投入223407000元。 公司拟对“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研发子项目进行变更,新增“JS207境内外研发”、“JS107境内外研发”等子项目,调减“JS001后续境内外研发”、“JS004境内外研发”等子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国际化潜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研发管线,提高商业化能力。 公司具备卓越的药物发现和开发能力,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体系,专业且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及研发团队,以及严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05-29

[迈信林|公告解读]标题: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4.40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3794061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航迈投资参与询价转让,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这两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迈信林股份,张友志先生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转让。转让后,航飞投资持股比例由3.80%减少至2.44%,航迈投资持股比例由2.68%减少至1.43%。出让方与一致行动人张友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9.39%减少至36.78%,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受让方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合计受让3794061股,限售期为6个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过程进行了核查,认为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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