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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25

[隆基绿能|公告解读]标题: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pdf

解读: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隆22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隆基绿能在产业链一体化、资金实力、研发实力等方面保持优势,2024年单晶硅片和光伏组件出货量均位居全球第二。但由于光伏制造行业供需失衡问题加剧,公司硅片和组件产量下降,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能利用率降低。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均降低,现金储备较为充裕,但存货和应收账款占比仍较高,面临较大跌价风险。2024年以来,公司利润总额和EBITDA均大额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规模净流出。公司坚定发展BC电池技术,加快BC二代产品产能升级和项目建设速度。跟踪评级结果自报告出具之日起至相应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内部审计由公司审计部负责,受董事会领导并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需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公司各内部机构应配合审计部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审计部还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事务等进行审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发布。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或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和规范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其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审计委员会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日发出。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提名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5日。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确保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目的和职责,明确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箱等,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司定期组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误导投资者。制度还规定了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互动平台交流、调研等活动的具体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记录活动情况,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此外,公司可聘请专业顾问,但避免利益冲突。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社会责任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国家和社会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方面的责任。公司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权益,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公司需严格遵守劳动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保证商品安全性,妥善处理投诉和建议,保护个人信息。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采用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占用。公司还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检查和评价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相关人员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证券发行、重大风险情形、公司章程变更、经营方针变化、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合同订立、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股份变动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披露。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资产安全和经营秩序,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发展。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在遭遇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紧急事件时的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涵盖大股东风险、管理层违规、经营财务恶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拟定处理方案、指挥处理工作、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及其他相关事项。 预警和预防方面,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作为预警第一负责人,需定期检查汇报情况,及时提示和控制事态。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等,由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包括启动机制、自查、信息搜集、制订管理计划、实施计划、形成调查报告、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等步骤。 公司提供通信、队伍、物资和培训保障,确保应急处置顺利实施。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原则、全局观念和职责履行。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众信誉度和准确性。处理完毕后,公司将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及董事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审议财务预算、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会人员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制度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则;未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等。 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行为,将从重处理;而对于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主动纠正挽回损失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则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及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董事会有权解释和修订本制度,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按规定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得披露。 临时报告应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还应密切关注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披露。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公司还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信息披露应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司指定报纸和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对外沟通。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内部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单位人员。公司需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 公司应做好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报告提交后生效。如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董事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的,董事可要求赔偿。董事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离职董事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指出,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或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此外,他们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不得影响公司独立决策。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实回答深交所的问询,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承诺的有效施行。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确保交易公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需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和深交所有关重大信息,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自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并实施。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制度涵盖关联交易定义、关联方界定、交易原则、价格确定、审批流程、表决程序、合同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家庭成员等。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原则,定价依据需充分披露,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议价确定。 审批权限方面,总经理可批准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可批准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 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交易透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该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06.129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经营宗旨为优质高效、精益求精、科技创新、诚信服务,经营范围涵盖电控设备生产加工、机械设备销售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等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职权,强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确保财务透明。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该制度要求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并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每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审计进度和问题,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拥有向董事会的提案权。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决策公正。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

2025-06-25

[新时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定义了对外担保的范围,包括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但不包括为自身负债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单位,包括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子公司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负责审议担保事项,未经审议通过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提供担保后需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担保合同,合同需具备法律要求的内容。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有效,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核对。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采取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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