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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4

[生 意 宝|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由监事会召集人朱小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投票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2025-07-04

[鸿远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鸿远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28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024,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92%。会议由董事长郑红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此外,还通过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亦鸣、韩旭见证了此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2025-07-04

[鸿远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鸿远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北京大兴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8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96,024,255股,占总股本41.639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方案、修订多个公司内部管理规则、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等。其中,《公司章程》修订案获得99.8353%的赞成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获得99.8143%的赞成票。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07-04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出席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以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1人。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联系人:李家娜,电话:0755-26910253。出席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025-07-04

[奇德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下午14:30,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登记要求,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和23日,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证券事务部。会议联系方式为联系人陈云峰,联系电话0750-3068310,传真0750-3068315,邮箱zqb@qide.cn。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白书立)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白书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白书立已书面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白书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白书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白书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过去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白书立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白书立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2025-07-04

[赛维时代|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1楼公司会议室。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一项提案需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登记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0楼。

2025-07-04

[法尔胜|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未通过议案的情况,未通过议案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召开通知,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明军先生主持。出席情况:共有127人出席,代表股份171,02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92%。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审议未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12,851股,反对170,268,149股,弃权47,50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12,851股,反对801,210股,弃权47,500股。由于该议案所获的表决票未超过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未能通过。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股东大会决议。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2025-07-04

[高争民爆|公告解读]标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除原确定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一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特定人员如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等。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授予日为2025年7月3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104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

2025-07-04

[帝奥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重要内容提示: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9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怡超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详情已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之一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需持相应证件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7:00。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联系电话021-67285079,联系人王建波。特此公告。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白书立)

解读:本人白书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承诺在担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健帮)

解读:本人梁健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况。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通过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 2025年7月1日。

2025-07-04

[振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不得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独立董事每年应自查独立性情况并提交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和津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4

[振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保存等要求,确保股东会依法合规进行。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按劳分配、与公司效益相适应、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及公开透明的原则。 薪酬管理机构方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实施。 薪酬结构上,内部董事根据实际岗位领取薪酬并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补贴组成。年终奖根据公司获利情况和个人工作成绩发放。所有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薪酬管理中,离任者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差旅费用据实报销。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资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时,公司有权扣减薪酬或启动追索扣回程序。违反制度规定未实施或不配合追索扣回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确保资产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主要投资方式包括成立合资、合作经营公司,开办合资、合作项目,短期投资等。对外投资遵循合法性、适应性、组合投资优化和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三个层级,根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审批层级。公司应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与研究论证,确保投资合理效益。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由董事会、总裁、财务部等部门负责,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还需加强对外投资行为的全面管理,确保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合理收益。对外投资收回或转让需按规定操作,确保合法合规。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透明。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时,需确保被担保人具备较强偿债能力和良好银行信用资质。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充分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进行审慎评估。特定情况下,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当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对外担保信息的披露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对外担保存在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权益。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尽量避免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标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多种交易事项。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此外,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制度还明确了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确保交易透明。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工作。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独立董事需事先认可。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材料准备、表决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4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173,053元,注册地址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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