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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0

[森林包装|公告解读]标题: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5-03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7月9日、1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自7月3日至10日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77.3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同比减少72.42%到58.64%。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60万吨数码喷墨纸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期部分产能自2025年4月投入生产,由于初始投产需要调试磨合等,出现亏损所致。公司主营业务为集废纸利用、热电联产、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的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主要产品包括瓦楞纸箱及相关、原纸两大类。公司关注到存在相关不实媒体报道,予以澄清说明。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20.71%,市盈率28.77倍,显著高于行业指数水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2025-07-10

[人福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人福医药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招商生科与武汉高科签署的《协议书》,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招商生科、生科投资发展、春泥1号合计控制人福医药4030896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对应的表决权。武汉高科持有公司261872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签署《协议书》后,合并计算持股比例由24.70%上升至26.30%,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变动后,招商生科持股114255773股,占7.00%,拥有表决权305156050股,占18.70%;生科投资发展持股97933558股,占6.00%,拥有表决权97933558股,占6.00%;春泥1号持股190900277股,占11.70%,无表决权;武汉高科持股26187208股,占1.60%,拥有表决权26187208股,占1.60%。本次变动系招商生科和武汉高科结成一致行动人,各方持股比例未改变,未对公司现有股东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10

[人福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人福医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科与武汉高科签署《协议书》,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29,276,816股股份,占总股本26.30%。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稳定人福医药经营管理,促进其发展。招商生科拟自2025年7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人福医药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1%,不高于2%,增持价格上限为25.53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武汉高科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不需履行其他授权和批准程序。武汉高科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2.29亿元,净利润1.54亿元,资产总额994.47亿元,负债总额707.50亿元。招商生科与武汉高科签署《协议书》前6个月内,招商生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人福医药A股股份16,322,215股,占总股本1%。

2025-07-10

[神农集团|公告解读]标题: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6月20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及授权,公司将回购注销以下限制性股票: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涉及37,050股;4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涉及136,344股;23名预留激励对象因离职,涉及51,500股;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身故,涉及1,500股;5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涉及48,200股。合计274,594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4,839,012股变更为524,564,418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起45天内,联系人:蒋宏、李栋兵,联系电话:0871-63193176,联系邮箱:zqb@ynsnjt.com。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2025-07-10

[泰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根据2025年6月11日发布的预披露公告,中联重科计划在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17,375股(占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34,751股(占总股本2%),合计不超过7,552,126股(占总股本3%)。近日,中联重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68,400股,占总股本0.19%,减持后持股由48,000,000股减少至47,531,600股,持股比例由19.07%降至18.88%。此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联重科的减持计划已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情况与已披露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及时披露。

2025-07-10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旨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案如下: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投资等。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制定具体发行方案、签署法律文件、调整发行事项等。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发行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2025-07-10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4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将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网上投资者申购A股可转债中签后,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视为放弃认购,主承销商包销放弃认购部分。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发行。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47,000.00万元。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根据发行公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于2025年7月10日主持了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末4位数6087,末5位数57987、07987、20487、32987、45487、70487、82987、95487,末6位数595120、195120、395120、795120、995120、472296,末7位数5772299、0772299、3272299、8272299,末8位数28601760、78601760,末9位数762239230、262239230,末10位数2057490057。中签号码共有1,578,97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广核转债”。

2025-07-10

[荣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 23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回售期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60张,回售金额为16056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荣 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并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7月2日、7月8日披露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回售的可转债代码为113676,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含当期利息)。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60张,回售金额为16056元。公司已根据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造成影响。未回售的“荣 23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2025-07-10

[李子园|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6年1月11日开始重新计算起算,若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李子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9年6月19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2025-07-10

[瑞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解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5年5月29日,上市日为2025年7月14日。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7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70万股,授予价格为6.23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分三批次解除限售,每批次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4%、33%和33%。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及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等指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和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了验资,确认公司已收到7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24,340,610.00元。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5-07-10

[美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1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3.12万份,行权价格为20.97元/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3.12万份。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127.39%,满足行权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156人,其中4人已经离职,对应的2.2万份股票期权待办理注销手续,其余15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绩效考核条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10元调整为20.97元。特此公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2025-07-10

[美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解读: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0.8万份股票期权,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60万份的0.50%。 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6月1日至10日,公司官网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议案;2024年7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议案。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注销原因、数量及程序合法合规。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2025-07-10

[美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2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0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3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比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127.39%,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05人,其中5人已离职,对应的3万股待办理注销手续,其余20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025-07-10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解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42.695万股,其中核心骨干员工(103人)获授219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24%,占目前总股本的0.78%;预留部分为23.695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76%,占目前总股本的0.08%。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首次授予的核心骨干员工名单包括CHEN SHUTING、王玉、刘建军等103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10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6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其中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23.69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首次授予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共103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此日期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解除限售比例有所不同。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10

[新能泰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有序,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10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披露,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并长期保存。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2025-07-10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办法和业绩评价,实现激励计划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 考核范围涵盖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考核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门。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个人层面考核分为A、B、C、D、E五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80%、0。 考核期间为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10

[中国外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17,651,361.3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38,071,288.67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为基数派发2024年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7,294,216,875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94,714,181股A股、22,019,000股H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0,735,135.6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10

[神农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7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公司2024年生猪销售量较2021年增长247.48%,生猪屠宰量增长31.17%,达到考核目标。150名激励对象中,109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除限售比例为100%;37人为良好,解除限售比例为80%;4人为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60%;7人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0。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8,4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分别按不同比例解除限售。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必要批准,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登记手续。

2025-07-10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福莱新材成立于2009年6月8日,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5488。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包括2名外籍员工。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6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部分23.695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5.64元。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和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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