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 [中集集团|公告解读]标题: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2025年7月10日
公告内容:翌日披露报表涉及股份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或库存股份变动、股份购回及/或在场内出售库存股份。公司H股证券代码为02039。于2025年7月9日开始时结存,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3,085,549,095股,库存股份数目为4,288,800股,总已发行股份为3,089,837,895股。
2025年7月10日,公司购回213,900股H股,购回价格每股介于6.37港元至6.47港元之间,平均购回价为6.4235港元,总付出金额为1,373,995港元。购回后,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变为3,085,335,195股,库存股份数目增至4,502,700股,总已发行股份保持不变为3,089,837,895股。
购回授权决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根据购回授权,发行人可购回股份总数为308,983,789股。截至2025年7月10日,根据购回授权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股份的数目为4,502,700股,占购回授权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0.15%。购回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购回后至2025年8月9日为暂止期,期间不得进行新股发行或库存股份再出售或转让。呈交者为公司秘书吴三强。 |
2025-07-10 | [人福医药|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关于人福医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就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生科与武汉高科签署《协议书》,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29,276,816股股份,占总股本26.30%。核查意见确认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招商生科及其关联方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稳定人福医药经营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但可能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此外,核查意见还涵盖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核查。 |
2025-07-10 | [南华期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会已于年/月/日收到贵司发出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至本函发出之时,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南华期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南华期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南华期货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巧年千月日
10034932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财年7月日收到贵司发出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至本函发出之时,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南华期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南华期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南华期货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一年月日 |
2025-07-10 | [美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63.12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解除限售股票数为139.2万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127.39%,满足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此外,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涉及离职激励对象。炜衡律师认为,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和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0 | [神农集团|公告解读]标题: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解锁涉及150名激励对象,解锁股数为9584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6%,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2024年生猪销售量较2021年增长247.48%,生猪屠宰量增长31.17%,达到考核目标。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显示,109人考核结果为优秀,37人为良好,4人为合格,7人不合格。
本次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52456441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274594股。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
2025-07-10 | [威迈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5日、6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74087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目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公司实际收到认购款合计10586067.6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就上述授予的874087股A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67030147股变更为1679042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53926995股变更为253052908股;合计仍为420957142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核查结果显示,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且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特此公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9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6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其中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23.69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共103人,包括2名外籍员工。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5.64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时间安排视授予时间而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A至E五个等级,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80%、0。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工作。 |
2025-07-10 | [银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轮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银轮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银轮股份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06,782,285.22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688,652,441.35元。因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原因,现阶段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7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11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银轮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 |
2025-07-10 | [酒鬼酒|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5-16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一、捐赠事项概述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拟向西藏洛扎县捐赠帮扶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用于当地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帮扶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连续多年向援扶对象捐赠帮扶资金,此次捐赠事项是公司持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举措,有利于彰显公司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5-07-10 |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国内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该事项将由全资子公司Invengo Technology Pte. Ltd.(新加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新加坡子公司主要从事RFID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RFID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加坡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567.77万元,负债总额为9,382.09万元,净资产为25,185.68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071.87万元,净利润为-307.21万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方式为新加坡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NRA美元账户存入全额保证金,质押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综合质押率不超100%。款项将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及归还全资子公司借款等需求。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在本次外保内贷业务办理完成后,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04,500万元,其中非以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2025-07-10 | [人福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人福医药关于股东取得增持股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25-08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通知,招商生科已获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拟为招商生科提供增持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专项用于增持人福医药股票,贷款期限36个月。
招商生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7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不高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价格上限为25.53元/股。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已为招商生科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招商生科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
2025-07-10 | [新能泰山|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3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9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出席对象包括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将审议七个议案,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00-17: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联系人:殷家宁,电话:025-8773088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025-07-10 | [江苏华辰|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江苏华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43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1,054,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183%,董事长张孝金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多项议案,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黄超、胡艳晖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江苏华辰|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就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本次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超过十五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72%。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合并结果显示,参与股东共4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1,054,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183%。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规定。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其中,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025-07-10 |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15:00。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需A股股东投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投票后视为全部账户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股东需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相关证件。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联系人:吴佳玮,电话:0510-87600070,邮箱:zqb@lettall.com。 |
2025-07-10 | [重庆建工|公告解读]标题:重庆建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发出通知,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开发招商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1日。证券代码:600939,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临2025-075,转债代码:110064,转债简称:建工转债,债券代码:254104,债券简称:24渝建01。 |
2025-07-10 | [天元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监事会主席王群芳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系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经与合资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全资子公司未对该投资项目实际出资,合资主体尚未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银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0日。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5-07-10 |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绩效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约束激励对象。本议案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为《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