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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且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不得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且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并可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基于述职报告及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的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制定薪酬及奖励方案。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728,184,696元,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药研发、健康咨询、货物运输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职权,强调了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并明确了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要求。公司解散时需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股东权益,提高议事效率。规则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遵循规定流程,确保合法合规。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会议表决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相关资料。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与公司章程配套执行。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会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广泛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信息、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交人选建议等。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10年,委员和列席人员对审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治理研究和会议筹备。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议事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会议内容保密并对决议承担责任。

2025-07-12

[重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委员会负责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2025-07-12

[北汽蓝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临 2025-05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0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2025-07-12

[精进电动|公告解读]标题: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解读: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紧凑型新能源汽车三合一电驱动系统总成产业化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法组织,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预案中详细说明了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2025-07-12

[精进电动|公告解读]标题: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5-040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2

[赛微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设子公司、追加投资、联营、合营、兼并、股权/资产收购、委托理财等。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风险。 决策范围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管理、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等。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授权个人或管理层。 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三级。重大投资项目需股东会批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超过公司相应比例的项目需逐级上报。一般项目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对外公益性捐赠总额占公司净资产1%以下由董事会决定,超过1%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包括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法律和财务意见等。执行过程中,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制定实施计划,财务部门配套资金,审计部门定期审计。项目完成后,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监督。公司还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对外投资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2025-07-12

[赛微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94.774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经营宗旨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开发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芯片的研究开发及相关配套服务。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积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2025-07-12

[赛微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维护股东权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签订书面协议、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人员回避等原则。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多种事项。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自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审计委员会负责确定关联人名单并更新。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等原则。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确保交易透明。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7-12

[赛微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公司健康发展。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方面,审计部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审计部有权检查公司各类文件、会计资料,进行现场盘点,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审计报告须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最终上报审计委员会审定。公司每年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意见。对忠于职守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将被免职。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提供委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确保其顺利行使职权。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会议应由2/3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需存档保存不少于10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1526979元,住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902室。公司以市场需求为中心,通过整合多种运输资源,致力于提供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依法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需符合特定条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事项的具体操作流程。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行为,加强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指公司在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财产,对外赞助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公司不得将财产以个人名义捐赠或赞助,且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可用于捐赠和赞助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不得用于捐赠。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非营利企业及事业单位等。对外捐赠和赞助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单笔金额100万元以内由总裁审批,100万至10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100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全年累计捐赠不超过净资产1%。未按规定擅自捐赠或赞助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解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高管变动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记录知情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知悉时间和方式等,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重大事项时,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处罚,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解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与公司财务总监及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记录督促方式、次数和结果。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两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此外,审计委员会还需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需改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需评估其执业质量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确保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条件。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风险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025-07-12

[安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涉及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赠与、重组、许可协议、研发项目转让等。关联交易需披露并审议,达到一定金额需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委托理财等频繁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需定期披露履行情况。特定情况下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价格原则,确保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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