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6 | [*ST沐邦|公告解读]标题: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与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5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5.2%股权,合计17,816,994股,转让价款不超过3.64亿元。转让背景为促进长期合作,铜陵高新区管委会通过高新企航取得公司股权。付款安排为分阶段支付,高新企航已支付完毕3.64亿元。股票转让因股比低于5%未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现。股票质押安排为合计质押5,800万股。差额退还安排为如交割日市值低于3.64亿元需退还差额。高新企航承诺三年内不行使股东表决权,且存在禁售期与优先购买权安排。若项目未能按约投产或经营,高新企航有权要求回购股权。股份强制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内部治理结构保持稳定。沐邦新能源控股仍为控股股东,高新企航与其保持一致行动。仲裁裁决履行完毕后,无未履行债务,现阶段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股份不存在进一步划转风险。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时,沐邦新能源控股不存在减持限制,不存在恶意规避减持限制情形。双方存在《股权回购合同》,但回购事件尚未触发。 |
2025-07-16 | [*ST沐邦|公告解读]标题: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期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法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7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与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17,816,994股(占当时总股本5.20%),转让价款不超过3.64亿元。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能履行合同,高新企航申请法院仲裁,最终17,816,994股(占目前总股本4.11%)被司法划转。高新企航承诺三年内不行使股东表决权且不转让股票,三年后转让需双方书面同意,实际控制人廖志远有优先购买权。若股票市值低于3.64亿元,廖志远须履行8%/年的收益率回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司法划转,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变动后,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从87,540,610股(20.19%)降至69,723,616股(16.08%),高新企航持股17,816,994股(4.11%)。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
2025-07-16 |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之旺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蔡浩提名章之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蔡浩,2025年7月8日。 |
2025-07-16 | [华之杰|公告解读]标题:华之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计划使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前述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97 000 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44 164 357 7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8 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监事会和保荐人均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
2025-07-16 | [上纬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的情形,属严重异常波动。公司控股股东SWANCOR萨摩亚与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亦与致远新创合伙签署类似协议。交易完成后,智元恒岳和致远新创合伙将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表决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智元恒岳,邓泰华成为实际控制人。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收盘价23.24元/股,市盈率105.71倍,滚动市盈率101.03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智元恒岳和致远新创合伙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
2025-07-16 | [华之杰|公告解读]标题:华之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解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注册资本由75,000,000元变更为100,0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经营范围新增电线、电缆制造等多项业务。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修订及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选举董事的议案,涵盖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了解其背景。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须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确认资料真实并履行职责。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但不能超过应选人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如当选人数不足,需重新选举直至达到法定人数。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累积投票制,并提供适合的选票和网络投票系统。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章程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12.9027万元,首次发行2203.2257万股,2021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等领域。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组成及职权、高管职责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解散情形包括章程规定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后依法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后者涵盖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行为。公司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法规和程序决策实施,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按权限审批关联交易。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资金侵占,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
对于协助、纵容资金侵占的董事和高管,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罢免。公司原则上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董事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制度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程序,优化管理层与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聘程序包括与管理层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步骤。会议不定期举行,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必要时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验资流程、专户存储原则及管理细则。
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发行文件承诺,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应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使用计划。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决议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年需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需出具鉴证报告。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交易。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机构人员。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
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内部审批、重大信息报告、临时公告发布和定期报告编制等环节。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现金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报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指在符合国家政策及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要求下,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信托等产品,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保值增值。
管理原则强调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现金管理时,必须选择资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需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方面,公司财务部负责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还需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确保合规操作。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规定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司关联交易需保证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事项。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关联交易需履行严格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市场价或合理构成价格。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决策前,可要求公司提供有关前期准备资料,包括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等。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必要时成立舆情管理应急小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与监管部门沟通等。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舆情监控和信息收集,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和通报。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勇敢面对、系统运作。公司需及时自查、与交易所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加强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和危机恢复管理。
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公司有权给予内部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涵盖人事管理、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公司通过委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控股子公司合法有效运作。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经营管理目标,确保完成年度经营任务。控股子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
财务方面,控股子公司应遵守统一的会计政策,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控股子公司需定期报送会计报表,接受公司内部或外聘审计。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控股子公司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实施奖惩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6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康众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提前公告并通知股东。股东会召开时,董事和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质询,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个人费用自理。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16 | [九州一轨|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
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实施。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设定不同归属期的目标值和触发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期间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保存期5年。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