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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或独立董事提议、董事长认为必要或监管部门要求。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7-16

[天邦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解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涉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玉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管持股8,000,000股,投资总额16,800,000元;成都吉瑞持股18,200,000股,投资总额38,220,000元;南昌玉泽持股23,800,000股,投资总额49,980,000元,每股价格均为2.1元。各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股份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协议规定,财务投资人需支付保证金,分别为3,360,000元、7,644,000元、9,996,000元,占投资总额的20%,并在重整计划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投资款。若逾期支付,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重整计划需经宁波中院批准,若未获批准或执行不能,不视为违约,公司将返还已支付款项。本次重整投资旨在恢复和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护债权人、股东、职工等利益。重整成功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注入增量资金,恢复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预重整、重整程序及股票交易风险。

2025-07-16

[物产环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解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此次收购旨在提升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53205万元,经协商确定股权价值为152730万元,扣除7000万元现金分红后,最终股权转让价款为145730万元。 交易款项将分三期支付,首期定金3000万元,第二期30000万元,剩余112730万元在交割条件满足后支付。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由物产环能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转让方承担。交易完成后,南太湖科技将成为物产环能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次收购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交割不确定性和多种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莲花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196,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5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1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9%。 对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68,821,582股,反对2,223,800股,弃权1,151,076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939,582股,反对2,223,800股,弃权1,151,076股。 对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66,699,482股,反对3,571,400股,弃权1,925,576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817,482股,反对3,571,400股,弃权1,925,576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7-16

[XD浦发银|公告解读]标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 1 浦发优 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6日;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4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12,448,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59%。会议由董事长张为忠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全部出席。审议通过了选举林华喆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其任职资格尚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A股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6,758,081,660股,占比99.6766%,反对51,716,779股,弃权2,650,229股。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619,792,416股,占比97.9669%,反对51,716,779股,弃权2,650,229股。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汪丰、徐新宇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XD浦发银|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浦发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7月1日和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公告。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43名,代表股份数16.812,448.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59%。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经统计,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2025-07-16

[利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289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8日。出席对象包括截至2025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00-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法人股东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单国轩,联系电话:0574-88687377,电子邮箱:lian@nblian.com。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交通、食宿费自理。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025-07-16

[苑东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卫锋)

解读:本人李卫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提名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包括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承诺,在担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卫锋,2025年7月11日。

2025-07-16

[苑东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苑东生物: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免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需补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卫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卫锋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卫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5-07-16

[苑东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苑东生物: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提名李卫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浩、韦钢、杨颖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章之旺、马飞、吕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换届事宜,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新一届董事会将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博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制定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相关议案。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8515940元变更为219065886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涉及条款众多,主要包括“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会议”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等。此外,公司还修订或制定了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025-07-16

[国轩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7日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购买价格为12 70元/股。2022年1月18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3 133 684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944 58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 0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货币资产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博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周石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周石俊先生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所提供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工代表董事职责。周石俊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周石俊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上海昶征经贸有限公司等任职,2009年3月至今任职中信博,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石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430股,与通过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9%,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石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吕芳

解读:本人吕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蔡浩提名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和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人:吕芳,2025年7月8日。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之旺

解读:本人章之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蔡浩提名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中信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人:章之旺,2025年7月8日。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飞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飞发表声明,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蔡浩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飞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多方面要求。马飞强调自身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此外,马飞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马飞还声明其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马飞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声明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芳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蔡浩提名吕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蔡浩,2025年7月8日。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博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 经审阅章之旺先生、马飞先生、吕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章之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章之旺先生、马飞先生、吕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飞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蔡浩提名马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相关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蔡浩,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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