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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6

[海优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解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7月11日,原项目累计投入9991.2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2602.78万元。终止原因包括全球光伏装机增速放缓,组件扩产放缓,以及公司汽车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良好,扩增产能需求迫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建设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公司表示,新项目有助于加快调光膜产线建设,抢占新能源汽车智能天幕新高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实施具备技术领先优势、优质客户资源和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持。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2025-07-16

[海优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出席持有人共23人,代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050,000份,占总份额的100%。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决议:一是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二是选举花向阳、姚红霞与郑心念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三是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召集持有人会议、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签署相关协议、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等。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050,000份,反对0份,弃权0份。特此公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百济神州|公告解读]标题: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公司举行业绩电话会议的公告

解读:百济神州有限公司(A股代码:688235;港股代码:06160;美股代码:ONC)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发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第二季度未经审计财务业绩,该业绩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适用规则编制。同时,公司将发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公告。 公司管理团队将在同一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8时(北京时间晚上8时)举行业绩电话会议。此次会议将进行网络直播,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页面进入,网址为https://ir.beonemedicines.com、https://sseir.beonemedicines.com、https://hkexir.beonemedicines.com。建议参会者至少提前15分钟注册以确保及时连接。公司网站将提供会议网络直播的存档回放。此外,公司股东可以在业绩电话会议后参考公司提交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了解会议主要内容。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16

[安恒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苗春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苗春雨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18年,任浙江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2018年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春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2股。苗春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九州通|公告解读]标题:九州通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5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委托理财情况公告。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国债逆回购,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委托理财余额为0万元。2024年12月8日和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委托理财目的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5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本季度委托理财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合计收益175.67万元。公司委托理财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公司已制定《九州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制度,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九州通|公告解读]标题:九州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2025-055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3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351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09950万元,均在前期预计额度内且有反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512097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8%,无逾期担保。担保对象主要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如厦门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担保期限为6至12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部分子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如辽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由辽宁金点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各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具体事项。特此公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69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丁思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已办理完毕,辞任后丁思茗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指定公司董事长刘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丁思茗女士已按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事务的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董事会对丁思茗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科陆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南昌科陆100%股权给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价格为12,500万元。2025年3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月签订《补充协议(一)》。近日,三方就《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一)》签订《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包括:变更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为乙方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第2.2.1、2.2.3至2.2.5条且经甲方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750万元;变更第三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为支付第二笔后十五日内支付,支付前需共同结算确认金额,若存在未解除保证合同则暂扣对应还款责任金额,解除后再支付暂扣款;三方互不追究因《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不一致的违约责任。《补充协议(二)》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2025-07-16

[顺络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长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解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董事长袁金钰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袁金钰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起始日为2024年7月31日,解除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质权人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15日,袁金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袁金钰持股数量为44,020,057股,持股比例为5.4594%,本次解除质押前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88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0.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2%。曾小华持股数量为11,700股,持股比例为0.0015%,无质押股份。袁聪持股数量为35,500股,持股比例为0.0044%,无质押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44,067,257股,持股比例为5.4652%,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0.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2%。特此公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2025-07-16

[宏华数科|公告解读]标题: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解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702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75%。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6972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 97%,占公司总股本的8 75%。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接到新湖智脑通知,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28930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 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83%,解除质押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240797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9 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 91%。 新湖智脑本次质押股数3289305股,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15日,质押到期日为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 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83%,质押用途为融资担保。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智脑累计质押股份情况为持股数量15702226股,持股比例8 75%,累计质押数量156972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 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 75%。

2025-07-16

[万憬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解读: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猛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99383000股被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 03%。其中2484575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537250股为高管锁定股。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猛龙先生及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和通知,所涉及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李猛龙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的情况,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猛龙先生不存在任何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公司高管等。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登记入档事宜。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协议。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报送公司。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和参与人员。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罚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该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办法规定,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等。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中应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及时整改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如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遵守特定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全额赔偿,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博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06.5886万元,住所位于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经营宗旨为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产品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定期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确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用途及管理原则。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公司发现占用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为关联人提供便利。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具备高安全性、良好流动性和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期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核查报告。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强调其独立性,要求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明确禁止特定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良好个人品德。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方式和保障措施,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此外,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其履职风险。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制定。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但需接受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具体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 管理流程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相关申请需提交证券部审核,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后,由证券部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未获批准的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披露。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公司需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披露。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公司应关注媒体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回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重大事项需分阶段披露进展,确保透明度。公司还需披露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包括业绩下滑原因、核心竞争力变化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等情况也需及时披露。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应具可执行力。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负责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每年度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担保合同。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关注被担保方经营变化,防范风险。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应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16

[中信博|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董事及高管等。关联交易涉及资产买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等。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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