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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6

[物产中大|公告解读]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由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南太湖电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南太湖电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南太湖电力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532,050,000.00元,与账面价值413,495,835.80元相比,评估增值1,118,554,164.20元,增值率为270.51%。评估结论仅对物产环能拟收购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使用有效期为一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南太湖电力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资产抵押及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事项等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025-07-16

[华之杰|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解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借款担保、信用证和承兑汇票担保等,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原则,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对外担保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被担保人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超过一定限额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还需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公司应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确保透明度。违反规定的担保行为将受到追责。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7-16

[怡 亚 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怡亚通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199368404.1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或终止,具体包括:数字化转型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和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其中,数字化转型项目现已基本完成,剩余募集资金11856.66万元。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但该事项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7-16

[华之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涵盖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项,披露平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审计并在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1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诉讼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核程序及披露流程,明确了保密措施和相关责任。

2025-07-16

[华之杰|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定义了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评价的活动。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保持独立性,不得受财务部门领导。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审计人员需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并按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检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并披露。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7-16

[邮储银行|公告解读]标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发起设立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监管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出席15名,洪小源董事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代为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监管政策要求调整具体方案。 中邮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作为邮储银行全资一级子公司管理,业务范围待监管机构批复。公司将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开展风险管理基础上的各项业务。 本次投资是邮储银行响应国家号召、服务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5-07-16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6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 0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 00亿元,实际为天津爱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 29亿元。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0 0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0 8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 65%,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362 00亿元。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家奇,注册资本为130 000 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担保额度1 0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特此公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计划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担保。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扬州领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121,228.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56.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被担保人扬州领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2025-07-16

[五矿新能|公告解读]标题: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同意选举鲁耀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鲁耀辉先生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鲁耀辉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长沙矿冶研究院、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耀辉先生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5-07-16

[珠海冠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胜诉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胜诉的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46800元,行为保全申请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9550元,均由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有4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坚决以法律手段和事实依据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特此公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福立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并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秀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秀平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秀平女士简历如下:1984年12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任合众机电物控部组长;2010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福立旺资讯部副课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福立旺资讯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资讯部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陈秀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07-16

[福立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解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新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独立董事为刘琼、郭龙华、张征轶,职工代表董事为陈秀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惠钧为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聘任许惠钧为总经理,许雅筑为常务副总经理,贺玉良、骆红震为副总经理,陈君为财务总监,尤洞察为董事会秘书。此外,公司聘任刘金凤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所有聘任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为: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电话0512-8260 9999,邮箱ir@freewon.com.cn。

2025-07-16

[福立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保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振远)

解读: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杨振远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承诺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具有前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经核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解祥华)

解读: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解祥华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此前未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小俊)

解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陈小俊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签字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小俊)

解读:本人陈小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解祥华)

解读:本人解祥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将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经核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XU HUAXI)

解读: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XU HUAXI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前述情形的人员;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被提名人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2025-07-16

[*ST新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XU HUAXI)

解读:本人XU HUAXI,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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