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现金管理范围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禁止投资股票及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规定了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强调涉及关连方交易时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6年10月)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增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依据、完善董事会组成与职权、提高定期会议召开频率至每年至少四次、延长会议通知时限、细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及表决程序等内容。修订后的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等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办法明确了接待原则、责任部门、接待流程及保密要求,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登记、记录和存档要求,并对接待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大信息处理作出规定。公司通过制定该办法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草案)》,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监督、重大风险报告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通过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制度明确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强调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化原则。公司可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分红规划等手段促进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严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选择性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971,083元;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等职权;公司可发行A股和H股股份,H股实行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利润分配政策。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制度规定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且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同时明确了内部审批流程,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最终审批,并要求做好登记与归档工作。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 |
| 2026-10-15 | [万通发展|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明江) 解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谢立新作为提名人,提名王明江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宇)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服务报酬,且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建昌) 解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建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明江) 解读:王明江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如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
| 2026-10-15 | [江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建昌) 解读:何建昌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机构任职,不属于被禁入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人员。何建昌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的议案。该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效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累计投入62,216.55万元,结余10,537.9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多家银行专项账户,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多个项目延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238.10万元。新材料研发中心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不存在收益低于承诺20%的情况。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累计投入62,216.55万元,结余10,537.96万元。募投项目包括武汉及通城生产基地建设、新材料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及补充营运资金。期间对部分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及进度进行调整,部分项目延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5,238.10万元。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并规范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政策调整机制。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 2026-10-15 | [平安电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解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说明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提示了因股本增加可能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及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等应对措施。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