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08 | [ST路通|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8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2124%。会议由独立董事黄远征主持。议案一《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未获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邱京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罢免付新悦董事职务的议案》。补选谈文舒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余补选候选人未当选。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1-08 | [ST路通|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人事及管理调整事项。会议选举谈文舒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解聘顾忠辉、付新悦、王璐敏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聘任于涛为总经理;董事长谈文舒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意撤销两项诉讼案件;解除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并授权管理层重新聘请。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在发生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担保、资产冻结、人事变动、信息披露违规追责等内容,并规定了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的适用范围、申报要求、股票锁定规则、股份买卖限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申报计划,禁止在敏感期交易,并对离职后股份转让进行限制。同时要求相关人员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制度还明确了信息申报、股份锁定、可转让额度计算及违规责任等事项。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各子公司需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母公司董事会。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登记备案流程、保密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司需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禁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决策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限制及轮换要求,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执业质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理由,并允许前任会计师所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具体理由。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与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应书面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在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方面的审议职责,并明确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形,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防控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277.9708万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章程涵盖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薪酬构成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战略导向、绩效挂钩、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根据职务情况确定,内部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奖金和津贴构成,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存在严重失职等情形的不予发放。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
| 2025-11-08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并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合同订立、持续风险管理及相关责任。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制度还明确了担保合同登记、风险监控及责任人追责机制。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定义,投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对不同规模的投资事项进行审批,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风险监控和日常管理,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投资收回或转让的情形及程序也予以明确。 |
| 2025-11-08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本次权益变动系新筑股份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100%股权及债权等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出售新筑交通科技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并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 |
| 2025-11-08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制度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任免条件、职权范围、责任义务及办公会议规则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制度还规定了总经理在投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权限,并强调其忠实与勤勉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