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21 | [驱动力|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解读: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末资产总计233,812,144.80元,上年期末为241,907,893.48元,同比减少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8,831,592.24元,上年期末为233,335,061.24元,同比减少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44元,上年期末为1.46元。资产负债率为1.96%(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2,350,186.40元,上年同期为32,594,772.67元,同比减少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029.00元,上年同期为1,612,967.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61,635.65元,上年同期为1,527,947.6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97,304.81元,上年同期为520,879.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2%,基本每股收益为-0.00元/股。利息保障倍数为-192.48。公司总股本为159,377,600股,普通股股东人数为3,971人。前十名股东中,刘金萍持股53,476,916股,占比33.5536%;刘平祥持股35,117,429股,占比22.0341%。刘金萍与刘平祥系夫妻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5.5877%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提升动物造血能力的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和全价配合饲料,报告期内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联系方式未变更。 |
| 2026-08-21 | [硅烷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解读:硅烷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资产总计1,811,265,050.00元,较上年末减少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70,341,132.61元,同比下降4.64%。资产负债率为18.82%(合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28,367,381.40元,同比减少4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50,902.94元,同比下滑118.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863,996.54元,同比下降115.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27,437.04元,同比由正转负。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上年同期为-0.0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8%。公司总股本为422,060,067股,普通股股东人数为11,073人。前两大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54.90%,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分别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国资委。公司存在资产被抵押、质押情况,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10,819,296.85元,占总资产比例0.60%,为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 2026-08-21 | [朱老六|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解读: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主营业务为腐乳、料酒和酸菜等东北特色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资产总计498,388,484.79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7,181,984.73元,同比增长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61元,同比增长6.71%。资产负债率为6.26%(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1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25,181,232.31元,同比增长17.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94,818.02元,同比增长178.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635,333.06元,同比增长164.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72,849.55元,同比减少34.8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72%,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公司总股本为101,310,000股,普通股股东人数为5,509人。控股股东朱先明持有公司56.67%股份。公司存在资产抵押情况,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用于短期借款抵押,账面价值合计15,797,729.43元,占总资产比例3.17%。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 2026-08-21 | [中诚咨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解读: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登记时间2026年9月3日。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名薛晓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三项议案,其中第三项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 2026-08-21 | [爱迪特|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196%,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8-21 | [爱迪特|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8-21 | [美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15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 2026-08-21 | [美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15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8-21 | [肇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8-21 | [肇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190人,代表股份132,715,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65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其中第三、四、五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8-21 | [广和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显示,中英科技上市以来相关方公开承诺均正常履行,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无虚假交易、关联方利益输送或调节利润行为。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置出资产。 |
| 2026-08-21 | [广和通|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天瑜主持,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5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744,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5,20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3.1666%。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核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未发现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或调节利润行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规定,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报告用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关于中英科技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55,998.00万元收购俞彪、俞英忠、朱丽娟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及其成型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易对方承诺2026至202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所涉及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09,9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130,000.00万元,最终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范围包括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净资产为368,094,650.06元。报告提请关注不动产征收冻结、专利共有、业绩承诺等事项未纳入评估考量。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专业意见已通过内核审查,且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发生的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交易情况,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进行核查。标的公司专注于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及其成型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行业标准制定经验,产品应用于多项国家重大电力工程。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
| 2026-08-21 | [中英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进行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相关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