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 [ST泉为|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开设保证金账户提供担保、补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各项议案获得多数同意,无反对票,部分议案存在弃权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 2025-11-26 | [ST泉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甄永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甄永泰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 2025-11-26 | [ST泉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解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唐人虎、吴志强、蔡维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许海成、范智雄、曾红芳为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原独立董事周永明、卞水明、石巧珺及非独立董事韩鹏、杨勇、张庆峰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已辞职。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1-26 | [招商公路|公告解读]标题: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7.50亿元,已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网下询价,利率区间为1.60%-2.40%,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1.90%。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相关发行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4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
| 2025-11-26 | [ST泉为|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褚一凡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补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其中,补选唐人虎、蔡维灿、吴志强为独立董事,许海成、范智雄、曾红芳为非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俊) 解读:赵俊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俊、董慧、孔非凡、陈宥攸具备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小舟、钱丞浩亦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无不得任职情形。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俊)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非凡) 解读:孔非凡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宥攸) 解读:陈宥攸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非独立董事3人。公司已提名顾小舟、钱丞浩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俊、董慧、孔非凡、陈宥攸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董事会人数调整及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取消监事会及其相关制度。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等表述,并调整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内容。部分治理制度新增或修订,其中涉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宥攸)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宥攸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保密义务、登记备案程序及相关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要求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证券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知情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等核心治理规则。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情形。制度适用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标准及内部审批流程。公司需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记录不少于十年,出现信息泄露或传闻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慧)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董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慧女士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该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规定了关联交易审批流程、财务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措施。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将采取清欠方案、法律诉讼及申请冻结股东股份等措施维护权益。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规则涵盖董事会职权、会议召开程序、提案审议、表决机制、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时,董事需审慎评估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6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和保荐机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