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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4-10-16

[凤凰航运|公告解读]标题:凤凰航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案材料(增加提案后)

解读: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0月25日14:50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3号鸿鹄科技园1栋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主持人是董事长王岩科。会议内容包括: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宣读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议案 选举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宣布现场会议到会情况 现场到会股东表决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等待网络表决结果 宣布表决结果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与会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主持人宣布闭会 议案一: 因独立董事人员未补足,控股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郭伟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郭伟,女,198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山西财经大学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顺丰速运集团会计,2010年3月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二: 因王涛董事辞职,控股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赵秋冷为公司董事。赵秋冷,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长治虹源科技晶体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任长治虹源科技晶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长治市华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山西高科华烨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6月18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8月27日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曾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4-10-16

[凤凰航运|公告解读]标题:凤凰航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增加提案后)

解读: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烨集团”,持有本公司17.11%股份)《关于提交凤凰航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增加提案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0月 25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上午 9:15至 2024 年 10月 25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0月 22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10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13号鸿鹄科技园 1栋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2、议案一已经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凤凰航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二详见2024年10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凤凰航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增加提案后)。 3、本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因只涉及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6、本次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00至14:5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3号鸿鹄科技园1栋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13号鸿鹄科技园 1栋 7楼 邮政编码:430024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联系人:程志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0”,投票简称为“凤航投票”。 2.议案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 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 | 1.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2.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4-10-16

[凤凰航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解读: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烨集团”,持有本公司17.11%股份)《关于提交凤凰航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南烨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项议案。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的通知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6

[徐工机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4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1.00 | 关于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文林 苗洋威 联系电话:0516-87565628,87565620 邮政编码:221004 传真:0516-87565610 电子邮箱:yinwenlin@xcmg.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6

[金浦钛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8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0)。 3、表决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5日8:3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45”,投票简称为“金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 | 1.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24-10-16

[世联行|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15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郭天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98人,代表股份1,054,71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5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1,246,18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1%;反对 1,767,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6%;弃权 1,701,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3%。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92,38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2%;反对 8,223,79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7%;弃权 1,698,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4,664,86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71%;反对 8,514,79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3%;弃权 1,535,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可鑫、辛爽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2024-10-16

[世联行|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公告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1501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由公司独立董事郭天武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35,544,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6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92名,代表股份19,170,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 合计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8名,代表股份1,054,71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55%。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246,185股,占99.6711%;反对1,767,400股,占0.1676%;弃权1,701,416股,占0.1613%。 议案二:《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4,792,387股,占99.0592%;反对8,223,798股,占0.7797%;弃权1,698,816股,占0.1611%。 议案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4,664,863股,占99.0471%;反对8,514,798股,占0.8073%;弃权1,535,340股,占0.1456%。 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024-10-16

[拓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0月2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08;电子邮箱地址:wenzh@topband.com.cn。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文朝晖、张裕华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中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7,358,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7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同意1,406,693,650股,占99.9527%;反对562,128股,占0.0399%;弃权102,900股,占0.0074%。 《关于公司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同意1,407,124,778股,占99.9833%;反对184,000股,占0.0130%;弃权49,900股,占0.0037%。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1,406,676,950股,占99.9515%;反对577,628股,占0.0410%;弃权104,100股,占0.0075%。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03,171,675股,占99.7024%。徐万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024-10-16

[中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07,358,6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30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人,出席 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人,出席 4人; 3、公司董事、总经理施俊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善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朱宏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1,406,693,650(99.9527%),反对 562,128(0.0399%),弃权 102,900(0.007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1,407,124,778(99.9833%),反对 184,000(0.0130%),弃权 49,900(0.003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1,406,676,950(99.9515%),反对 577,628(0.0410%),弃权 104,100(0.007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4.0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1,403,171,675,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9.7024,是否当选: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1: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同意 388,384,477(99.8290%),反对 562,128(0.1444%),弃权 102,900(0.0266%)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同意 388,815,605(99.9398%),反对 184,000(0.0472%),弃权 49,900(0.0130%) 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388,367,777(99.8247%),反对 577,628(0.1484%),弃权 104,100(0.0269%) 议案 4.0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384,862,502,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923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玲莉、刘瑞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超讯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超讯通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48号绿地中央广场 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8,743,7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0.93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正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A股|48,619,651|99.7454|38,400|0.0787|85,700|0.175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1|《关于更正 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5,103,560|97.6260|38,400|0.7345|85,700|1.639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周威为公司董事,所持表决权股票 58,680股,周威先生未作为参会股东登记,议案由参会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亚威、赵若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2024-10-16

[超讯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超讯通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载明了会议的类型、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至15:00。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248人,代表股份48,743,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3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48,619,6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454%;反对3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87%;弃权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59%。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4-10-16

[华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60,32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8%;反对 6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 92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6%。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024-10-16

[奥特维|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14点 30分 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号行政楼 6楼会议室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葛志勇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9:15-15:00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5.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议案》 6.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7.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 36,056.68万元收购松瓷机电少数股东持有的松瓷机电33.21%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松瓷机电股权比例将由 40.63%变更为 73.84%。交易价格以会计师出具的《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审核报告》中松瓷机电 2024年预测净利润(21,707.15万元)作为定价依据,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估值,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华焱、Fernando Oscar Liu(刘森)承诺,自收到第2笔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月内,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各自增持金额不低于股权转让款税后金额的70%,即不低于4,779.5448万元,增持取得的股票自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出借或质押。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拟对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 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实施期限,以及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TOPCon电池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 10,000.00万元调整为 10,850.77万元,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5年 8月调整为 2026年 8月。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拟增加金铜线键合机等在半导体功率器件(如 SiC功率器件)以及光通讯模块等方向的应用开发,调增装片机及倒装芯片键合机的样机搭建数量各 2台。

2024-10-16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2日由专人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年 10月 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是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而未及目标值,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均为 100%,同意公司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7654万份。本次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为符合行权资格的 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061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2024-10-16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0月 16日

2024-10-16

[神州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9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并于 2024年 10月 16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赵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为更好的推动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协商,监事会选举马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相同。表决结果:表决票 3票,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议案通过。 附件:马志宏先生简历 马志宏,男,53岁,2013年获得吉林大学工学学士学位。曾历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成服务本部移动事业部总经理、渠道及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企划办副主任、营销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截止本披露日,马志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9,103股。马志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4-10-16

[东北证券|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3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8会议室。 3. 会议应出席监事 8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 8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 7人,副监事长李斌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王劲松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6. 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张羽女士,1973年 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称号。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张羽女士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及其他持有东北证券 5%以上股份股东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北证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024-10-16

[徐工机械|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解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以2.7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517.51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47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45.91万股;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决定以2.76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剩余年度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5万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决定以2.7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万股。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4-45的公告。

2024-10-16

[九安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0万份。另外,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行权比例为第四期可行权数量的8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可行权比例为第四期可行权数量的60%。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无法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70万份。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70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83人调整为175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7.00万份调整为289.30万份。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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