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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制度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关联人回避表决及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原则。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和高管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标准,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批。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进行审计或评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此外,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预计和披露要求,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豁免条款。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确保其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履行相应职责。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有明确议题。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做详细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致使公司受损,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该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不少于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适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应为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委员会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报告工作或接受质询。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仅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细则规定,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结合议题不定期召开,提前7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或两者结合方式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董事会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强化战略决策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ESG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研究ESG政策、审查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ESG报告、审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等。议事程序方面,公司相关部门需提供书面材料供审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5-31

[华域汽车|公告解读]标题:华域汽车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解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272.3984万元,注册地址在上海。公司经营宗旨为顺应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趋势,坚持“零级化、中性化、国际化”原则,建设全球领先的独立供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设计、研发和销售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公司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下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的专门机构。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将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促使提名和任免程序更加科学民主。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的研究与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提名同意、会议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内容需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可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管理对象涵盖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财经媒体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确保沟通无障碍。公司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确保沟通顺畅。公司还应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公司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信息。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素质。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61,597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584号8号楼2楼201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生产及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进出口业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设立党委与工团组织,确保党的领导和职工权益。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相关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和奖励方案,报董事会批准。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制度定义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高管、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如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重大诉讼等。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在特定事项发生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知悉时间和方式等。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重大事项的各个环节和进展。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该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内容。公司应审慎确定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执行。

2025-05-31

[五洲特纸|公告解读]标题: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解读:2021年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指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特种纸龙头企业之一,2024年湖北基地工业包装材料系列等产线陆续完工投产,产品供应能力和多元化程度提升。受益于收购企业并表全年收入、部分细分纸种产能释放及订单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净利润明显增厚。自给浆线投产后原材料成本管控经济效益初显,木浆进口依赖度有所下降。然而,受行业竞争影响,部分细分纸种销售价格承压,需关注产能消化风险及存货跌价风险。公司在建九江码头工程和规划建设的化学浆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需关注相关投资风险及投产后原料自给的效益实现情况。2024年公司木浆采购仍以进口为主,外销收入同比增长,需关注木浆价格波动风险和汇兑损失风险。总债务持续增长,财务杠杆率仍较高,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安全生产、环保风险,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等不利因素。中证鹏元给予公司稳定的信用评级展望。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包括总经理的任职、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决定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拟订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公司行政工作年度计划、业务工作部署等重大事项,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保存不少于三年。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本细则由总经理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025-05-31

[航天宏图|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航天宏图重新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事项进行了核查。航天宏图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0,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募投项目包括“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者总投资金额为121,851.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0,88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投入进度为33.08%,因技术和市场变化,公司决定适当减缓实施进度。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其继续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助力低空经济发展、满足政府治理和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打造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等方面。公司已积累丰富的实施经验和专业人才队伍,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保障经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2025-05-31

[新风光|公告解读]标题:东方机电2024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显示,东方机电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矿用防爆电器产品、高低压开关及控制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邹城市矿建西路439号。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503,208.45元,营业成本247,934,101.66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5,570,260.95元,坏账准备12,583,001.21元。存货期末余额117,688,734.07元,跌价准备24,559,273.07元。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1,279,235.33元,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25,415.23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60,000元,应付账款180,465,695.64元,应付票据102,419,542.45元。 公司与多家关联方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给关联方共计224,025,813.78元,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共计6,313,147.58元。此外,公司作为承租方,租赁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的房屋,本期确认租赁支出1,284,403.67元。公司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100,143,741.17元,应付关联方款项250,296,698.26元。

2025-05-31

[莱美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投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集团)859,343,587股股份(占中恒集团总股本的25.94%)对广投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投金控)进行增资扩股。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权变动。完成后,广投金控将变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恒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投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恒集团104,253,215股股份(占中恒集团总股本的3.15%)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及相关法定程序,广投集团与广投金控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5-05-31

[闻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回购方案主要内容为:拟使用2亿元至4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回购期限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0日。 2025年4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2025年5月20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回购最高价格36.08元/股,最低价格31.36元/股,均价33.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995.92万元。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和控制权。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三年内未能实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股份总数变化是由于回购期间可转债转股。特此公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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